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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津市民政局近日制定的《關於推進天津市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的意見》,公建民營改革後,公辦養老機構享受新建床位每張3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困難老人入住補貼及意外風險防范補貼等政策扶持。
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後,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享有以下政策扶持。
一次性建設補貼:由政府投資新建或購置建設並形成產權的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3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由政府投資改擴建的新增養老機構床位,給予每張床位1.2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運營補貼:對公建民營公辦養老機構給予運營補貼,其中對收養生活自理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床位,給予每年補貼1050元/床;對收養生活不能自理(介護)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床位,給予每年補貼2250元/床。
困難老年人入住補貼:對收養政府重點保障的困難老年人,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政策規定,給予全額或部分住養資金補貼。
防范意外風險補貼:以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為投保主體,按實際入住老人數和每張床150元/年(以實際金額為准)標准,為養老機構投保綜合責任險,保護入住老人的合法權益,防范經營風險。(記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