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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姜潔)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將通過新設、調整等方式,設置派駐機構,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中央決定,將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對黨和國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7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切實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探索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實現全面派駐的有效途徑。
目前,在140多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中,中央紀委監察部共設置52家派駐機構,其中34家是雙派駐機構,18家因駐在部門的性質或歷史沿革等,實行單派駐紀檢機構或單派駐監察機構模式。根據《意見》要求,中央紀委將對尚未設置派駐機構的80多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派駐機構,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同時將派駐機構名稱統一爲“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圍繞監督執紀問責,專司監督職能。根據工作需要和業務關聯性,採取單獨派駐和歸口派駐兩種形式,對系統規模大、直屬單位多、監督對象多的部門,單獨設置派駐機構;對業務相近、相關或者系統規模小、監督對象少的部門,歸口設置派駐機構。同時,《意見》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的工作職責、監督權限、工作關係、管理保障等內容,將有力推動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
《人民日報》( 2014年12月12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