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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會遇到這樣的現象:無人監督,就隨便闖紅燈;無人檢查,就不繫安全帶;無人管理,就會伺機插隊……如果好心提醒,或許還會換來“又沒人管,何必遵守規則”的迴應。這些現象都催人思考:在建設法治中國的今天,如何涵養規則意識、樹立法治信仰?
其實,類似行人闖紅燈這樣的違法行爲,靠執法者管理不僅難度大、成本高,而且在生活中又缺少可操作性。因此,法治的實施,就不僅需要執法者的矢志以求,更需要每個人發自內心的敬畏與遵守。深入分析就會發現,守法不是“爲監管者守法”,而是“爲自己守法”。就拿交通規則來說,如果人人遵守規則,降低事故風險最終讓每個人受益。因此,對個人而言,規則是約束更是保障,是限制更是捍衛,遵守規則何樂而不爲呢?
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建設法治中國,離不開每個公民自覺尊法守法。“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將形同虛設。”每個對法治社會滿懷期待的公民,理應對法律多些內心的敬畏,讓法治藍圖從自己的自覺守法開始提筆揮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