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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的提供應當“以免費爲原則、以收費爲例外”,只有當免費服務可能嚴重影響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並造成資源浪費時,才能在經過公共決策後採用收費的例外
“結婚需要錢嗎?”“要,至少9元,或者AA制的話,每人4.5元。”這曾經的玩笑如今有望在四川成都變爲歷史。日前,成都市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全市實行免費婚姻登記服務,包括結婚離婚登記、補辦證件在內的多項收費項目變成了免費的公共服務。
平心而論,婚姻登記9元錢的收費並不高,相信並不會有多少人介意這筆費用,也不會有人因爲交不起這9元收費就放棄婚姻登記。但這絲毫沒有削弱取消婚姻登記收費的意義,因爲它表明了一個簡單的道理:公共服務的提供應當“以免費爲原則、以收費爲例外”。
近年來,隨着國家財力的增強和清費立稅工作的不斷推進,不少公共服務成了真正的“免費午餐”,從公園、圖書館的免費開放,到節假日高速路的免費通行,再到義務教育階段擇校費、學雜費的全面取消,老百姓享受到了越來越多的實惠。
然而,環顧身邊,依然還有不少或明或暗的公共收費項目困擾着我們:省吃儉用持家度日,卻被電費水價裏藏着的“附加費”揩了油;辛辛苦苦開個小店,差點被名目繁多的衛生費、防疫費、治安費拖黃了;好不容易出門坐趟飛機,還要被機場建設費宰一把。這些公共服務爲什麼要收費,又到底該不該交,似乎沒有一個權威的說法。
一項公共服務該不該收費,固然有一定的決策程序和論證過程,但有一個基本的判斷標準,那就是免費服務是否會嚴重影響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並造成資源浪費。如果不影響或影響很小,就應堅持免費的原則,只有當免費讓公共服務變得效率低下而難以爲繼時,才能在經過公共決策後採用收費的例外。
比如,免費的公共醫療服務,雖然看上去很美,但很多國家的經驗表明,免費醫療在讓公衆享受到基本醫療服務的同時,少數人也在故意侵佔這塊“公共綠地”,醫療資源沒有完全配置給真正需要的人。這就需要動用一定的收費手段,由個人承擔一定比例的費用,更好地實現醫療資源有序有效配置,防止資源浪費。
而像婚姻登記這樣的公共服務,本身是國家進行社會管理的手段,牟利空間小,也不會有人因爲省了9元就視婚姻爲兒戲,隨意去享受這項免費服務。類似這種公共服務就應遵循免費的基本原則,費用由公共財政來負擔。
與此同時,對於合理的公共服務收費,也要讓百姓交的明明白白。收費項目有必要單獨列出,按照“負面清單”的模式進行管理。“清單”之外的收費項目自然就屬於亂收費,公衆可以拒絕繳納,唯有在這樣衆目睽睽的監督下,公共收費行爲才能得到徹底規範。
日前,財政部向社會公佈了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並規定對目錄清單之外的收費,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地方政府不久也將陸續公佈本地區實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這是一個很好的契機,各級政府有必要藉此機會好好清點一下,還有多少可以取消的“9元錢”,從而真正讓公共收費項目規範起來,讓百姓更加從容地享受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