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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上海的兩起法治事件引人關注。其一當然是備受矚目的復旦投毒案二審,控辯雙方激辯到子夜,過程跌宕起伏,成爲城中熱議的焦點;另一件則是滬上的哥爲護妻捅傷滋事醉漢被判五年,引發網友叫屈,微信轉文無數。
如果說前者案情重大複雜,涉及社會問題面廣,那麼後者相比之下要小得多,同樣“人聲鼎沸”又爲哪般?個人感覺,媒體充分參與功不可沒。
審判林森浩,上海高院除了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及公衆旁聽,也爲數十家媒體開了方便之門,大家聚於庭審現場或是法院庭審直播間,直擊審理全過程,使庭審各種細節第一時間滾動播報於公衆之前。同樣,的哥捅人案被電視臺製成了一期節目《回不了家的出租車司機》,引發市民關注。雖然之後出現的微信文章有意略去了一些重要事實,而是以“七八名醉漢”“毆打老婆”“保護家人”等詞句引發公衆情緒,但法院方與電視臺運用新媒體積極迴應,真相得以澄清,更重要的是,法治精神得以普及。
林森浩投毒案中,“有專門知識的人”胡志強的出現,不僅帶來審判中最吸引眼球的一幕,也引起人們對這一身份的好奇。很快,何謂“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微信微博上有了詳盡的解釋;的哥捅人案件中,不理解的人發出了“遭遇不法侵害只能隱忍”的疑問時,法律界關於“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臨界點在哪”的解釋,通過媒體和公微及時呈現,不僅以正視聽,也是成功的普法案例。
媒體報道影響判決公正,輿論情緒左右司法獨立審判,一度爲人們所擔心和詬病。我想,這種擔心,說明透明度還不夠。真正公開透明,每一個疑問出現,都會得到充分討論,很快消解。我們看到,投毒案審判中,儘管仍有各種猜測,但理性分析的聲音最終成爲主流;的哥傷人案中,情緒化的思緒被公正的思考代替,法律尊嚴最終得到維護。
一個現代法治國家,“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是全社會基本理念。但在法律成爲信仰之前,公衆必須認識它,熟悉它,將之融入血液。這需要更多的“案例教學”。於此,法律界與傳媒界都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