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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16日下午在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了包括慰安婦問題的美國政府2014財年預算法案,17日由奧巴馬總統正式簽字。香港《大公報》23日文章指,這是美參衆兩院首次通過涉及慰安婦問題的法案,戰後已歷超過半個世紀,今天,這些歷史事實才被作爲問題提了出來,並由美國國會通過要求日本政府道歉的法案,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遲來的正義。
韓國《朝鮮日報》援引分析人士的評價稱,這標誌着慰安婦問題首次被列入美國法律關注範疇。韓國朝野表示歡迎,認爲這將增加美對日的政治壓力。但日還是通過各種方式爲自己辯解。
《大公報》援引長期從事戰後日本問題研究的高木健一律師的觀點指出:“從軍慰安婦”這種即使在世界上也是沒有案例之制度的產生,是由侵華日軍於1932年在中國製造的“上海事變”引起的。正當事變之際,鑑於日軍士兵屢次發生強姦事件,由岡村寧次要求長崎縣知事招來“從軍慰安婦”而發端。(高木健一《戰後補償論理──被害者聲聞》,1994年8月,煉瓦書房新社)。該書引據《岡村寧次大將資料》(稻葉正夫編)所述:
“在以往的戰爭時代是不存在慰安婦的,說起來感到很羞恥,創設慰安婦之例是由我提議的。一九三二年上海事變之際,由於發生了多宗強姦案,作爲派遣軍參謀總長的我,仿效當地海軍,要求長崎縣知事招來慰安婦團。之後,所有的強姦罪漸止,我感到高興。現在的各兵團幾乎都有隨行的慰安婦團,有如兵團的小分隊。不過在第六師團,雖有慰安婦團隨行,似乎強姦罪仍未絕跡”。
從軍隊分出必要的人數,利用表面上的事務所,以暴力或照顧軍人等甜言蜜語的欺騙手段,徵集十幾、二十歲的朝鮮女性。據原海軍中佐重村實氏所記,1942年5月,海軍省軍務局長、裝備局長向西南方面艦隊參謀長發出了“關於第二次輸進特需人員之件照會”。所謂“特需人員”,即是對海軍中的從軍慰安婦的稱呼,該照會寫道:
“一、輸送船名及其行動之預定……;二、特需人員之分配……;三、所需設施及器材(1)宿舍……(2)寢具……(3)飲食品及其他……(4)衛生……;四、經營。與從業者訂立大致如下的協議,根據各地的情況而訂立適當的協議(1)與艦隊的連絡,原則上由各隊的負責人承擔,單純與特需人員發生關係則由隊長作主。(2)以大致一年的正常勞動作爲償還負責的標準,然後根據現有的情況再作協議。(3)營業供士官使用(長官以上者作特別處理),個別供下士官及員工使用。對於供士官使用後有損傷的婦女,將進一步考慮其安排。(4)以艦隊管理下的民營方式經營……”(《文芸春秋》1955年12月)。
文章分析說,以上不難看出,日本官方就從軍慰安婦的分配、輸送等步驟都是參與了計劃和組織的。此外,關於從軍慰安婦的工作,大約每位慰安婦每天應付29至35個兵士,這就是所謂從軍慰安婦的分配計劃。慰安婦由軍隊進行經軍管理。
據慰安所的軍醫麻生徹男記載,1938年1月,當時他在上海派遣第14兵營醫院外科病房值班,接到命令“爲最近開設的陸軍娛樂所的百多名婦女進行身體檢查”。
麻生徹男在所著《戰地女人考》中提到:“因此,送往戰地的娼婦必須是年輕者。而下官在某地檢查梅毒中屢屢見到一些士官在手的虎口間留下痙攣和手術後的疤痕,這明顯是以往染上花柳病的烙印,是那些放蕩女子特意留給他們的一點記憶。這些女子作爲皇軍將士的禮品,實際上是被當作牀褥來使用。”麻生在書中真實地揭示出從軍慰安婦只是作爲“皇軍將士的禮品”、“牀褥”也即是處理性慾的道具而存在,日本軍根本不把她們當作人看待。
據麻生攝影到的上海郊外軍事工路附近楊家宅的軍隊慰安所懸掛的慰安所規定有:“一、本慰安所除陸軍軍人、軍中雜役(軍夫除外)外不許入場,入場者在慰安所外出示所持證件。二、入場者必須先付場費然後換取入場券及一個“避孕套”。三,入場券的費用如下:下士官兵、軍中雜役二元……。四,購得入場券者必須按指定編號入室,但時間只有三十分鐘。五,入室同時應將入場券交給女招待……。六,用完之後立即退室。七,不守規定及擾亂軍紀風紀者務必退場。八,不使用避孕套者禁止接觸婦女……軍營司令部。”
據高木和麻生的書中所述,在中國、東南亞、南洋羣島、日本國內、凡是有日本軍隊的地方,皆有慰安所的存在。然而,隨着戰況惡化,日本軍被迫退卻之際,慰安婦被撇下不管,有些則與軍隊一起毀滅,或者被殺。慰安婦被軍隊作爲不再有用的廢品處理。
應提交國際法庭仲裁
文章指,日軍慰安所是由在各戰地的軍隊經營管理,它們並不是日軍各部隊自發的行爲,而是由軍隊負責徵集從軍慰安婦以供兵士發泄性慾的有組織的行爲。這些慰安婦作爲人的尊嚴受到侵犯,她們揹負着終身不愈的痛苦,染上性病,健康受損,然後被日本軍方將其遺棄,甚至把她們當作礙手礙腳一錢不值的廢品扔掉,這些歷史事實是誰也不能抹殺和否定的。戰後已歷超過半個世紀,今天,這些歷史事實才被作爲問題提了出來,並由美國國會通過要求日本政府道歉的法案,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遲來的正義。
文章認爲,對於日本軍國主義在二戰中製造的“從軍慰安婦”罪行,應以違反國際人道法、特別是海牙條約將其提交國際法庭仲裁。(鄭海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