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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長沙12月13日電(記者謝櫻)達到退休年齡後,如果醫保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將不能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退休手續。記者13日獲悉,長沙市人社局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從多個方面對醫保工作進行規範,將於2015年1月1日起實行。
明年起,長沙將全面落實繳費年限制度。累計繳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25年,本省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10年,且達到國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方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此外,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含退休人員)均應同時參加大病醫療互助。
長沙還規定,用人單位在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繳足在職職工當年大病醫療互助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長沙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欠費的用人單位,從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和大病醫療互助費的下月起,系統自動對該單位進行識別和封鎖,停止欠費單位在職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醫療互助待遇。“繳清欠費後系統纔會自動解除封鎖,但不影響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醫療互助待遇。”該負責人表示。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