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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原計劃一天內完成的復旦投毒案二審持續到深夜11:33才結束,二審上訴人林森浩在開庭前專門給自己擬了一份“最後陳述”文稿,但由於時間原因,林森浩沒有將文稿唸完,而是直接將文稿交給法庭。昨日,這份765字的“最後陳述”手寫文稿曝光,林森浩稱自己“在思想上是無家可歸的”,並請求黃洋父母和家人原諒自己。
據林森浩的辯護律師唐志堅介紹,林森浩在獲知二審具體開庭時間以後,專門手寫了一封“最後陳述”。在律師12月4日前往看守所會見時,林森浩曾將該文稿念給律師聽。“他念完可能需要2分多鐘,但由於二審時間不夠,他在庭上沒有唸完。”唐志堅告訴記者,二審結束以後法院將“最後陳述”的手稿及林森浩此前的多封家書複印件交給了辯護人。唐志堅就家書的轉交事宜徵求過林森浩父親林尊耀的意見,林尊耀稱二審後心情複雜,“家書就不用再看了。”
唐志堅稱,12月11日他再次前往看守所會見林森浩,林森浩表示對二審結果仍不敢去想。“但是二審也讓他心裏再起波瀾。”唐志堅說,林森浩稱二審再次勾起了他對黃洋死亡一事的痛苦回憶,內心十分愧疚,至今仍需時間平復心情。
“最後陳述”原文
“當我還在自由世界裏的時候,我在思想上是無家可歸的。沒有價值觀,沒有原則,無所堅守,無所拒絕。頭腦簡單的人生活在並不簡單的世界裏,隨波逐流,隨風搖擺,兜不住的迷茫。要成爲一個什麼樣的人,對我而言,是很不清晰的。這迷茫與想要有所改變的內心訴求成了我身上最主要的矛盾。我一直在認識自己。某日,我在某電視節目裏聽到一句話:成功的人都是善於制定規則的。這話在當時我的心裏引起了強烈的共鳴。我恍惚地以爲我找到了突破口:我要成爲一個善於制定規則的人,在生活中要不吃半點虧,還要欺負欺負別人。也許就是這樣的一種模糊的認知隱隱地引領着我犯下了這個罪大惡極的過錯。
黃洋喝了水之後,我一直很後悔,尤其是在黃洋住院,我見到了他父親之後。但那時的我,是很難把真相講出來的。那時的我,內心是荒涼的,是孤寂的,沒有勇氣,也沒有責任心,有的只是自私與不負責任,有的只是逃避與自欺欺人,有的只是惶恐與不安。就連對我的家人,對我的父母,我都沒有告知,即使是到了我被學校保衛處傳喚,即使是到了我被帶到派出所,我也仍然沒有告訴他們。
我非常地對不起你們:黃洋的父母親人,還有我的父母家人,你們二十幾年殷殷期盼,在就快要成爲現實的當口,卻因爲我一時的無知而幻滅了。這是怎樣的一種摧殘!如今的我大概是可以感受的。可惜現在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今天,我選擇了上訴與自我辯護。對於結局,我不敢有所奢望。如果我僥倖還有機會,我將在後面的日子裏竭盡全力地補償你們,服侍你們終老;如果我還是走了,那也只是我的報應,希望你們能從喪子之痛的陰影中走出,好好地活着。或許有另外一個世界,在那裏,我們將爲着自己的過錯而贖罪。同時,我也希望,千千萬萬的年輕人能從我身上吸取到教訓,引以爲鑑!
最後,我要感謝斯偉江、唐志堅兩位律師對我的無償幫助,感謝出庭作證的老師,感謝許許多多的幫助着我的人。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