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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深刻吸取近年來勞動密集型企業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從2014年12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此次治理的範圍是同一時間容納30人以上的製鞋、製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傢俱木材加工、物流倉儲等6類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經營儲存場所和員工集體宿舍。
此次治理的重點有,企業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是否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爲芯材的彩鋼板搭建,是否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採用液氨製冷的企業,氨設備和管道的設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建築防火間距、防火防煙分區、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技術要求;是否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用油;是否存在違規住人及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問題;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規模較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是否依法建立專職、志願消防隊。
據瞭解,對未依法辦理消防行政審批手續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數量不足、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違規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築的,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對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依法強制拆除;發現違規住人、存在“三合一”問題的,立即清理;對違規電氣焊、違規使用明火、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依法對違法行爲人予以拘留;對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加強技防、物防措施,結合場所實際,增設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或者簡易噴淋。對連片成區、數量較多的未經過消防審批的企業、廠房羣,要按照市政府區域性火災隱患的整治方法,以專報的形式,報請當地黨委、政府,組織國土、規劃、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門召開協調會,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形成會議紀要,限期予以解決。
相關要求:
一、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前,勞動密集型企業應對照治理重點開展自查,同時將自查情況列出清單,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方案,經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在單位內部公告,接受職工羣衆監督。
二、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存在火災隱患逾期不改的,將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爲公佈範疇,納入信用管理體系,並通報發改、經信、工商、銀監、保監等部門,推動作爲信用評定、項目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保險費率釐定的重要依據。
三、在市主流媒體、門戶網站等新聞媒介將對區域性、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掛牌督辦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曝光。
四、鼓勵廣大羣衆通過“96119”舉報投訴熱線舉報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隱患,對舉報重大火災隱患覈查屬實的,將給予獎勵。(記者趙首蕊 通訊員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