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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19日電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憲法法院解散了被指“親朝”的在野黨——統合進步黨。韓國總理鄭烘原19日發表談話,就“憲法法院認爲統合進步黨的目的和活動有違韓國民主主義基本秩序”的看法表示了尊重。
鄭烘原說,此次裁定讓人看清了統合進步黨“企圖通過暴力顛覆自由民主主義體制”的目的。韓國政府將根據此次裁定、按照法律規定的內容採取後續措施,積極配合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工作。
他說,韓國是將民主基本秩序視爲核心價值的法治國家,自由民主主義是韓國所有國民用血汗守護的崇高價值,也是實現自由和繁榮的基礎。
鄭烘原指出,守護韓國的憲法秩序是政府最基本的職責。韓國政府絕不允許否定韓國傳統性、有損自由民主主義體系的任何企圖或行爲,並將對此進行堅決應對。此次裁定應成爲以憲法秩序爲基礎實現社會整合、鞏固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契機。
鄭烘原表示,在憲法法院裁定的過程中,有不同意見的個人和團體應尊重和接受此次裁定。
另一方面,韓國憲法法院宣佈解散統合進步黨後,進步黨黨首李正姬強烈譴責憲法法院的裁決並指出,“韓國的民主主義已經崩潰,朴槿惠政府讓韓國淪爲獨裁國家”。她還表示,自己沒有盡到維護民主主義的義務,向國民誠懇道歉。
該黨議員李石基等去年5月與130多名RO成員舉行祕密聚會,謀劃破壞國家通信和儲油等核心設施。自2012年3月到去年5月,李石基多次參加數百名RO成員的聚會,發表了所謂“親朝”言論。韓國檢方於去年9月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訴了李石基等人。
去年11月,韓國法務部向憲法法院提交“解散政黨請求案”並指出,統合進步黨議員李石基試圖顛覆韓國體制,這與韓國憲法精神背道而馳,因此該黨應被解散。
今年2月,水原地方法院在一審中宣判李石基大部分嫌疑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和剝奪議員資格10年。今年8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李石基策動內亂案進行二審宣判,認爲其煽動內亂的罪名成立,但策劃內亂的證據不足,判處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剝奪議員資格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