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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韓愛青市民王小姐“雙十二”之前在QQ羣裏看到一則“足不出戶,只要上網在家就能賺錢”的消息,對方表示只要幫助淘寶店鋪“刷單”便可以賺錢。於是她花了1880元買了一件價值一兩百元的羽絨服。當時店主承諾只要確認收貨並好評後第二天就會將1880元返還,可是第二天王小姐卻沒有收到錢。其後她收到賣家發來的貨品,可包裹裏的服裝,價值也就一兩百元。王小姐再查看當初拍下的“寶貝”,發現已經下架,而購買的店鋪也消失了,她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馬上報警。
對此,律師認爲,淘寶刷單行爲一般被認定爲欺詐行爲,刷單者與賣家作爲參與者存在過錯,不受法律保護。在淘寶刷單騙局中,刷單者既是受害者又是網絡欺詐行爲的參與者,他們的行爲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即使起訴,被騙的錢款也不會得到返還。相反,他們的收益還可能因爲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而被作爲非法所得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