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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1日)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從下月起,本市將向困境家庭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每人每月200元,預計將有3.5萬名兒童可以享受到此項扶助政策。
此次發放基本生活費的困境家庭兒童包括:具有天津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下,父母雙方或一方重殘、重病、長期服刑在押、強制戒毒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況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責任或其他情況造成家庭生活困境,且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城鄉價補聯動補貼的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政策的兒童,每人每月發放基本生活費200元。
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由監護人提出申請,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初步審核,區縣民政局審批。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的條件是困境家庭兒童年滿18周歲的,基本生活費從18周歲生日所在月份的下一個月份起停發;18周歲以上仍在就學的,按其畢業月份的下一個月起停發。(記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