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2014年度機動車檢驗工作即將結束,截至12月20日,有19萬輛機動車應申領但至今未申領今年檢驗合格標志,其中應該參加但未參加2014年度安全技術檢驗(即上線驗車)的機動車13萬輛,符合6年免檢條件應該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但未申領的機動車6萬輛。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交管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據交管部門介紹,路面執勤執法中,執勤交警將依法嚴格對不按規定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處罰。同時,車主申領檢驗合格標志後,還應該注意要將標志粘貼於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不按規定粘貼年檢合格標志也將面臨罰款50元、記1分的處罰。
交管部門提示,駕駛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行駛證檢驗合格有效章簽注日期對應的月份進行檢驗。凡是行駛證簽注『檢驗合格至2014年X月有效』的,車主都應在今年對應月份或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辦理申領檢驗合格標志手續。(記者李柏彥通訊員焦軒滕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