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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2日),記者獲悉,天津市將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和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貼機制,風險補償金首期規模為60億元。《天津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試行)》和《天津市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也有望於近期發布,並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試行兩年。該風險補償機制將有利於增強金融機構放貸信心,減少金融機構後顧之懮。金融機構也將提高審貸效率,多投快放。
小微企業風險貸款補償金,即指合作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項目貸款後出現償還風險時,由市財政、濱海新區財政和各區縣財政籌集建立的風險補償資金池,按照小微企業貸款法定程序核銷本金損失的50%。目前,風險補償金首期規模為60億元。
未來,按照《天津市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將設立天津市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貼資金,以『天津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為資金來源。據介紹,本市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只有27%的企業得到貸款支持,部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比較突出。因此,該資金池的建立或將幫助小微企業更加高效地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記者胡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