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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下午,念斌在其姐姐念建蘭及代理律師的陪同下來到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國家賠償申請,數額為1532萬餘元人民幣,其中包括10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並要求福州中院通過媒體向其公開道歉。福州中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員證實已收到國家賠償申請材料。
申請要求福州中院公開道歉
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念斌於2006年8月9日被平潭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批捕。今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其無罪,當庭釋放。其間,念斌先後3次被福州中院判處死刑、福建高院也有一次維持對念斌的死刑判決。
昨天下午,念斌與姐姐念建蘭及代理律師一同趕到福州中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材料。念斌要求福州中院在媒體上公開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申請國家賠償總額為1532萬餘元。其中包括10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念斌被關押2935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58.9025萬元,此外還有醫療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100萬元,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104.7580萬元,8年申冤的費用支出計100萬元等。
福州中院立案窗口一名工作人員證實,他們已收到念斌申請國家賠償的申請材料,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案件有7天的審查期。
千萬元精神損害索賠超規定
念斌的代理律師王興稱,嚴格按照國家賠償法來說,支持的賠償項目非常有限,但提出來的數額也是當事人的實際損失,包括8年期間為申冤支出的費用,『念斌在看守所期間身患10多種疾病,治療及後續治療的費用不是小數目。』王興表示,『這麼久,念斌的孩子心理陰影也很大,需要專門輔導、治療。』
據報道,最高法在今年7月底出臺有關意見,指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35%,最低不少於1000元』。
對此,王興稱,『當事人主張了100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多是少大家可以去討論,換成是你,你覺得應該是多少錢?』王興稱,念斌隨時會擔心被執行死刑,8年關押期間父母去世他也沒辦法盡孝,『這造成的精神損害是非常大的,至於法律支持多少是法律的問題,他們有這些損失當然有權利去提。』
對話
『每天只能入睡3個小時』
念斌在申請書中稱,自己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自2006年8月9日以來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審查起訴、4次被宣告死刑,直到2014年8月22日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無罪當庭釋放,歷時2935天,『鬼門關前來回數次,令請求人橫遭厄運、家破人亡、生不如死』。
記者:最近睡得好嗎?念斌:還是翻來覆去睡不著。睡眠不好已經六七年了,這是在看守所落下的毛病,每天睡3個多小時。
記者:在想什麼?
念斌:在想看守所裡面的種種,每天戴著『工』字鐐銬,身子都無法伸展,沒作案卻被關押判了4次死刑,對這些經歷很惱火。
記者:飲食方面呢?念斌:沒有胃口,經常反胃,有股氣堵在胸口裡面很難受,這次從北京拿了很多中藥回來。
記者:在看守所內落下什麼病?
念斌:全身都是病,因為戴銬,我纔38歲就患上了常人60歲纔得的『脊柱鈣化』,還有下肢萎縮、反流性食管炎、失眠、偏頭痛、前列腺肥大、肝內膽管結石、膽囊多發息肉、腰椎間隙狹窄、胃潰瘍、淺表性胃炎,以及嚴重的創傷性應激精神障礙、抑郁癥。
記者:跟周圍的人接觸過嗎?相處怎樣?
念斌:到今天(12月25日)是我回來4個月零兩天,基本上都是在醫院度過,跟親戚接觸的也少,跟外界接觸的更少。
記者:你感覺能否融入現在的社會?
念斌:目前融入不了,我受的傷害還沒有撫平,還在痛苦當中。
記者:跟被害人家屬聯系過嗎?
念斌:沒有。
記者:想對被害人家屬說什麼?
念斌:我想對他們說,你們是受害者,想要真相,我無緣無故被關8年也是受害者,也想要討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