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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報告首提、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讓“協商民主”成爲中國政治生活裏的熱詞。2014年,協商民主在理論和實踐層面的探索都在走向深入,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正成爲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一條重要路徑。
此次全面深化改革,最大的特點是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相結合。9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週年大會上的講話,無疑將成爲協商民主發展歷程上的經典文獻。講話以超乎常規的篇幅,將協商民主放到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大格局中闡述,與黨的羣衆路線相聯繫印證,回答了許多關鍵問題。
作爲一種民主制度,協商民主在中國經過了半個多世紀的實踐,它已“深深嵌入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在保證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國家各項事務方面,體現出獨特的優勢。當我們爲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30多年來的發展奇蹟尋找制度層面的原因時,協商民主應是繞不過去的重要建樹。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我國有根、有源、有生命力,它契合中國人的文化心理,具有歷史合理性,又與現實國情相合,因此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正在全面展開。自去年10月份以來,雙週協商座談會已成爲全國政協的常態化工作,其參與的廣泛性、參與者的平等性和目標的包容性,都帶有鮮明的協商民主特色,而這些座談會,早在年初便已形成計劃。今年年初,全國政協首次制定了年度協商計劃。貫徹決策前、決策中協商原則,正成爲人民政協作爲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新常態。
協商民主在基層也釋放出強大的活力。在一些地方,利益相關的羣衆經過制度化的渠道,參與到決策中來,通過充分的討論與協商,原本利益糾結複雜的事情,漸漸變得明朗,個體理性逐漸讓位於集體理性,共識達成了。由於議題是敞開討論的,保證了參與者的多元性,因而這個共識既體現了多數人的意志,也考慮了少數人的利益。衆人依共識而行動,一些老大難問題得以解決,多年積怨一朝得消。協商民主高明的程序設計,讓羣衆自治發揮出強大的制度效能。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衆人的事情由衆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商量,正是協商民主的精髓所在,而這背後,是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大課題。
商量的前提是暢所欲言。現代社會有一個基本特徵,就是利益多元,每個利益方都要表達訴求,難免衆聲鼎沸。治理這樣形態的社會,需要一個可以融合、平衡各方利益訴求的治理體系。它應有着暢通的渠道,可以吸納民意;又有足夠的平臺,讓這些民意展示、溝通、沉澱,最終形成決策。經過這樣的渠道和平臺後形成的決策,便是建立在共識之上的,它一定有着更大的合理性,執行起來也會更加順利。
顯然,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應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目前的火熱實踐中,已經可以看到這個構建過程的生動圖景:社會發展新生力量,不斷激活着既有的制度設計;而制度本身也在改革中,尋找更多的渠道對新生力量進行吸納。在這個良性循環中,人民羣衆有序參與政治,以無處不在的協商,形成良善的社會治理。
當然,要真正煥發協商民主作爲一種民主制度的效能,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何增強協商的約束性,怎樣保證協商主體的平等性,如何落實協商成果等等,都需要不斷探索。
我們已經在路上,且必將蓬勃向前,不斷用更加有效的制度設計,廣泛凝聚全社會推進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爲偉大夢想而奮鬥!
版式設計:宋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