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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杭州市被正式確定爲全國養老服務改革綜合試點,全國只有42個。作爲一名分管養老服務事業的民政部門負責人,我深切感受到協商民主的好處。在整個養老事業的大發展中,杭州市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扮演了播種者、催生者、引導者和監督者的角色。
推進改革,千頭萬緒,各個利益相關者都有自己的想法,如果不能形成共識,改革便無法進行。而政協就是一個可以形成共識的平臺,它有着廣泛的代表性,又有大家一起協商的制度設計。
我記得最先喊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便是政協。5年前,杭州市老齡化程度急劇攀升,高齡化、少子化的影響開始呈現,養老開始“難”了起來。政協委員率先喊出應加快發展養老事業,並持續跟蹤關注,4年多來,僅市政協委員就提出相關提案94件。
而辦理這些提案的過程,便是發揚協商民主的過程。我對2010年的一件提案記憶猶新。民革杭州市委會提出當年兩會的“一號提案”,主題就是養老服務業。爲了辦理這個提案,相關部門與黨派代表、政協委員一起協商,在討論中,共識漸漸達成。作爲該提案辦理的一個重要成果,就是中共杭州市委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意見》。
今年開始,杭州市政協增加了協商密度,主要措施是每個月開一次議政性質的主席會。5月15日主席會議的主要議題,就是就市政府擬出臺的兩個關於養老事業的文件進行專題協商。我全程參加了會議,爲提高協商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市政協專門邀請了公辦、民辦養老機構及老同志代表參加會議,各利益相關方、政協委員、專門邀請的專家學者,一起就如何推進杭州養老服務發展進行充分協商。高規格的會議、高效的程序設計,讓會議開得生動而有實效。這次會議形成的建議案,豐富了兩個文件內容。人民政協再次做了杭州市養老事業發展的推動者。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民生事業是民心的載體。作爲一名民政工作者,我深深地體會到,包括人民政協在內,各類協商民主形式在發展民生事業、廣泛凝聚民心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從現狀來看,協商民主的確是我國的一種有效治理形式。
協商民主的實質是以理性爲基礎、以真理爲目標,在民政工作中,引入協商民主視角,倡導公共治理中的對話和協商、公民參與意識,以及基層行政人員的參與,也可以促進民政部門與民意的良性互動,大大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本報記者劉維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