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網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闞楓)27日在北京發佈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中國政府的簡政放權需防止“精簡—膨脹”的循環怪圈,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劃清政府權力邊界,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促使顯性權力規範化、隱形權力公開化。
12月27日,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和商務印書館在北京舉辦主題爲“新常態新發展”的學術研討會。研討會上,這份由國家行政學院原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魏禮羣擔任主編的《中國改革與發展熱點問題研究(2015)》正式發佈。全書圍繞2014年以來中國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分析探索。
“衙門作風”實質是政府內部制度性授權缺乏
去年3月以來,簡政放權,成爲中國新一屆政府施政的關鍵詞,從去年開始,中國政府多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力度空前。但是,新一輪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能否收到實效長效,真正激發經濟社會活力,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這份報告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進行過七次集中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其間還有不少區域性改革試點和單項改革,但是,從實際效果看並不理想,簡政放權陷入“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
“每次簡政放權、裁減人員成績都很大,但一旦出現新情況、新問題,就可成爲行政權力擴張的理由,從而使政府的權力邊界成爲可伸縮的‘橡皮筋’。”
針對上述癥結,報告將原因歸結爲,改革沒有找到約束行政權力的有效途徑,而有效途徑,就是加快建立權力清單制度。
報告稱,當前中國政府各職能部門在權力配置上權責失衡、交叉重疊與分兵把守、間隙空虛並存,導致了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九龍治水”、重複執法以及爭功諉過、相互“踢皮球”等問題突出。權力清單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可以對各職能部門和不同崗位的職權與責任進行明確界定,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管住各種不作爲和亂作爲。
此外,當前政府部門的內部管理,制度性授權嚴重缺乏,總體上是以粗放式的財政控制加權威影響爲主,是基於編制的身份管控和基於權謀的人際關係的混合體。
“行政部門一直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表面看是工作人員作風和態度問題,實際上是由於缺乏制度性授權、內部管理不科學所致。”報告認爲,權力清單作爲一種制度性授權機制,這無疑是中國政府內部管理的一場革命,將使公職人員的工作作風和政府的工作效率產生質的飛躍。
權力清單怎麼列?需頂層設計、統籌標準
其實,針對“權力清單”,去年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已提出,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今年以來,中央政府延續了“精兵簡政”的政策,不斷加強“清權、減權、制權”力度,從中央部委到地方部門也紛紛曬出權力清單、鎖定行政審批項目“底數”。
但是,各級政府部門到底應該怎樣劃清權力,如何晾出清單,怎樣監督權力越位或者缺位?改革實踐中遇到的一些現實問題也需要關注。
“圍繞行政權力事項的概念、名稱、範圍、分類等缺乏統一規範,不同地方理解不一,不同程度存在清理標準不統一、範圍不一致等問題,造成不同地方的同一級政府,公佈的行政權力事項數量懸殊、分類標準各異、同一事項名稱不同等問題。”
報告呼籲,當前,國家層面需統籌研究,加強頂層設計,建立統一的行政職權清理類別劃分、項目名稱和改革的尺度標準。
此外,政府部門曬出權力清單,並非就可以一勞永逸。報告建議,權力清單要隨着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調整而調整,要研究制定科學有效的權力清單評估標準,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行政職權評估體系。健全違法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行使權力承擔相應責任的要求,開展權力行使情況檢查評估,對權力行使中的越位、錯位、缺位等行爲,嚴格責任追究。
權力清單中保留的行政權力則需要“陽光運行”。報告稱,應大力推進行政權力網上運行,明確辦理時限,公開辦理過程,及時反饋辦理結果,“促使顯性權力規範化、隱形權力公開化,確保公權公用、規範運行、陽光操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