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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有市民反映,當天自己攜帶行李箱乘公交車時,被司機要求再交一人的車費。這位市民表示:“行李箱也要買票嗎?這樣做是否合乎規定?”
針對疑問,市公交集團表示:“乘客攜帶行李乘車是有收費標準的,《乘客須知》明確,攜帶行李體積超過0.06立方米需購同程票一張,體積超過0.12立方米則不允許乘車。”
年末,正是學生放假回家、外地人返鄉的高峯時段,他們大多攜帶着不少行李。上車後,有的司機要求攜帶大件行李的乘客爲行李再交一人的車費,有的司機則並沒有要求,這樣難免使乘客誤會。
那麼“行李費”應該怎樣收取呢?《乘客須知》中第六條明確:(一)每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重量超過20公斤,應購同程票一張;物品重量超過25公斤,不準乘車。(二)每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體積超過0.06立方米,應購同程票一張;物品的體積超過0.12立方米,不準乘車。(三)每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長度超過1.5米,應購同程票一張;物品的長度超過1.8米,不準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