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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銀川12月31日電(記者周志忠)銀川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主任助理(正處級),賀蘭縣原縣委書記方仁因犯受賄罪,被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罪所得被依法沒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方仁在擔任銀川市經貿委主任、賀蘭縣縣長、賀蘭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單位或個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395.5921萬元、美元44萬元、歐元43.83萬元。一審宣判後,方仁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1963年7月出生、大學學歷的方仁,2013年6月被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調查,2014年7月,由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由中衛市人民檢察院向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