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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2月31日電民政部31日發出通知,要求民政系統認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各項民政工作,確保人民羣衆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切實保障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羣衆節日期間的基本生活,對救助對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要通過“分類施保”等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和補助水平。要抓緊建立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臨時救助工作,解決羣衆遭遇的各類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基本生活困難。要切實加強醫療救助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銜接,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做好節日期間醫療救助結算服務工作。
通知提出,要加強兩節期間養老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兒童福利院等機構的服務保障工作,制定節日伙食方案,保證食材來源可靠、加工衛生水平達標,做好住養人員的休養、護理等工作。要繼續開展寒冬送溫暖活動,建立完善部門聯動和快速響應機制,通過開展主動救助、街頭救助,確保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和因遭遇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流動人員及時得到救助服務,幫助其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安全過冬。要以城鄉社區爲依託,發動志願者爲農村留守老人、兒童、婦女和城市困難流動人口、空巢老人、失獨老人、特困羣衆提供生活幫助,發動志願者以火車站、汽車站和街頭救助站點爲重點場所,爲臨時困難羣衆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服務。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結合中央安排的冬春救災資金數量和地方各級籌集的資金數量,統籌考慮災情和災區羣衆生活狀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最大限度發揮救災資金的使用效益。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