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昆明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稱,《昆明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將於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將按照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對民辦學校進行分類登記和管理。(中國新聞網12月27日)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民辦學校已成爲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教育發展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民辦學校不時傳出侵犯學生利益、招生詐騙、破產關門等問題,民辦學校亂象日益加劇,嚴重影響民辦學校的聲譽和健康發展。對此,加強民辦學校管理的頂層設計勢在必行。
如何加強民辦學校管理的頂層設計?筆者認爲,按照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對民辦學校進行分類登記是一個有力抓手。目前,我國一些本來屬於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卻因舉辦者爲社會力量,不屬於事業單位,也不能登記爲企業法人,於是被認定爲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這種分類造成了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在法人屬性和身份上的差別,無法獲得財政資助,導致這類民辦學校教師養老、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事檔案管理等與公辦學校不同等,影響了民辦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和學校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國人總覺得與學校教育沾邊,就應是公益性的。實際上,學校教育既包含非營利性的教育如義務教育、學歷教育,也包含營利性的教育如社會培訓、民辦學校教育。我國目前對此界定不清晰,導致民辦學校教育中作爲公益性的義務教育、學歷教育營利化,而本具有企業屬性的一些教育培訓學校,卻不敢按營利性經營,還被相關部門要求作爲公益性的學校進行管理,地位尷尬可想而知。
按照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對民辦學校進行分類登記和管理,有利於不同性質的民辦學校在各自的“性質道路”上名正言順地發展。民辦學校按照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進行分類登記管理,能讓學校明確自己的辦學定位,形成學校特色,在高水平層次上發展。民辦學校登記爲營利性的,可大膽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按教學的屬性經營教育服務,而登記爲非營利性的,可以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實行學校的現代管理。
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登記,抓住了當前民辦學校管理的關鍵。當然,分類登記是加強民辦學校管理的一個有力抓手,能解決民辦學校的定位問題,但民辦學校面臨的衆多問題如教師身份、稅收優惠、財政資助等,不是光靠分類登記就能全部解決的,還需要更多的智慧。(作者系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教育局公務員)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