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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紀委網站消息,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至5月,中央第二巡視組對北京市進行了巡視,之後公佈了巡視整改情況,其中就包括袁學勤挪用公款2400萬元等案件。近日,延慶縣舊縣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學勤因挪用公款、貪污、受賄等,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2年。據接近案件的人士轉述,袁學勤當天在法庭上表示,不知道自己用公款去旅遊構成貪污罪,以爲只是紀律作風問題。(《新京報》)
前有廣州市從化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劉偉靈辯稱貪污公款是爲了“履職”,錢都用於接待領導、維穩截訪以及節慶日代表單位“進貢”等,如今又有如此黨員幹部在反腐的高壓態勢下,居然膽大妄爲肆意貪污挪用公款,更有甚者還動用公款帶領同事及家屬“悠哉遊哉”地赴日本旅遊,而東窗事發接受審判時卻辯稱不知道用公款旅遊構成了貪污罪,以爲只是紀律作風問題。
每每聽到這些黨員幹部大放厥詞,實在讓人覺得既荒唐可笑又氣憤不已,權且不說黨員幹部不是普通羣衆,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要受到黨紀國法的約束,豈能在違反黨紀國法後還“揣着明白裝糊塗”,企圖“裝瘋賣傻”爲其罪行開脫,可謂其心可誅,其行可伐。然而追本溯源,黨員幹部隊伍中之所以出現這些“無畏鬥士”,“鐵證如山”的說明我們的一些好制度猶如牛欄關貓,還失之於軟、失之於寬,也未能充分發揮制度的剛性約束力,致使一些黨員幹部心存僥倖,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致使制度成爲寫在文件中、掛在口頭上,就是不落實的好看不中用的“繡花枕頭”。
筆者認爲,不管是爲了“履職”而貪污公款,還是公款旅遊不知道是犯罪行爲,都折射出這些黨員幹部心中毫無敬畏,根本沒有把威嚴的黨紀國法放到心裏,足見加強制度執行落實見效依然任重道遠,不可懈怠。各級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前車之鑑,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和工作紀律,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切實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同時要強化法律法規學習,不斷增強法治意識,堅守黨紀國法紅線,堅持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始終做到依法用權、秉公辦事,身先士卒,率先垂範爭做踐行法治的表率,如此一來,豈會再有挑戰黨紀國法的“闖王”。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