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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社部網站消息,日前,國務院發佈《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近日,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國務院《決定》的出臺背景和貫徹實施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有關負責人表示,養老金並軌改革有利於促進機關事業單位深化改革。
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開始實行公務員辭職辭退制度,部分地區還開展了公務員聘任制試點;事業單位也正在加快分類改革,推行全員聘用制。建立統籌互濟、社會化管理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分散單位的退休費用負擔,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髮放,維護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是形成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的有力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