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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擬定的《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並發布通知。本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本次修改過的《辦法》相較於2013年12月31日發布的《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有了一些變化。
今年增量指標以12個月為一個配置周期。每個周期配置額度為10萬個,按月度分配,並不得跨周期配置。增量指標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個配置周期內,以搖號方式配置的節能車增量指標為1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為5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為4萬個。單位增量指標佔配置額度的12%,個人增量指標佔配置額度的88%。
變化一
本次《辦法》中去掉了『暫住證』,改為『持有效本市居住證,在本市近24個月以上連續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變化二
在不需要參加搖號和競價即可取得增量指標的機動車類型中,《辦法》增加了『公共事業專用車輛』,並明確公共事業專用車輛是指『用於公共事業並符合《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4)的機動車結構術語分類表中「專用客車」分類的小客車』。
變化三
單位辦理營運小客車登記辦法有變化,去年的規定是:『單位需要辦理使用性質為「租賃」的營運小客車登記的,申領指標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本次《辦法》去掉了這一表述。此外,對於需要辦理營運小客車登記的,增加了『每年新增指標額度由行業主管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准』這一表述。
此外,《辦法》還新增了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車輛處置規定:即『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車輛處置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釋疑1
去年指標配置情況如何
成功配置88537個指標
去年一年,本市先後組織11期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成功配置增量指標88537個,佔試行期10萬個配置額度的88.5%。試行期內共發放新能源小客車指標1062個。
個人競價最低成交價整體先抑後揚,2月至7月最低成交價均為10000元,從8月開始出現底價不能成交的情況,特別是受到『金九銀十』購車高峰期、汽車年底促銷、『買漲不買跌』心態等因素影響,參與競價人數逐漸增多,最低成交價持續大幅上漲,不斷走高。
釋疑2
限購實施一年效果如何
少增長28.7萬輛小客車
限購前,本市三年增加100萬輛機動車。限購後,相比之前32000輛的月均增長量,月均增長減至8049輛,一年約減少28.7萬輛,小客車無序爆發式增長得到有效控制。限購政策及與之配套的限行政策,讓更多人選擇公共交通出行。
據統計,去年本市公交車客運量增長10.6%,軌道交通客運量增長22.6%。
隨著公共交通服務能力和質量不斷提昇,會有更多人選擇公共交通出行。
釋疑3
數億元競拍收入去哪了
全部用於發展公交事業
據市交通運輸委副主任李國民介紹,去年共成交36915個競價指標,競價收入總額為5.6億元。
上述競價收入資金已經全額繳入市本級財政,全部用於公共交通事業發展,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審計監督。競價收入資金將專項用於補助公交車輛更新購置,支持公交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建設,支持交通擁堵治理和改善項目等公共交通支出。今年一季度,會將2014年度競價收入資金收支執行情況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記者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