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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桂傑)日前,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已正式印發文件,決定從2014年7月1日起,將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並明確此次增加的金額,不得衝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我國2009年啓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首批試點,2011年開展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居保)試點,2012年實現了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蓋,2014年國務院決定將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0107萬人,其中領取待遇的老年居民達到14313萬人。
據人社部有關人士介紹,在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試點、推廣過程中,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全國統一規定爲每人每月55元;許多地區按照國務院有關政策要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已經提高了標準。但由於制度覆蓋面是逐步擴大的,爲避免地區之間的不平衡,一直沒有統一提高過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隨着兩項制度的全覆蓋和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全國統一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條件已經具備。
據介紹,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財政收入增速放緩的背景下,國務院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是一項重大惠民政策,將使1.43億城鄉老年居民及其家庭直接受益。2014年中央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資金增幅達到14%,大大高於中央財政收入增幅。人社部要求各地在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積極參保,連續繳費,使老年生活得到更好保障,並支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水平。
本報訊(記者桂傑)日前,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爲2014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爲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既體現社會公平,又要進一步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並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等羣體適當予以照顧。
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到2014年年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明顯提高,由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加了近兩倍。連續較大幅度調整基本養老金,對改善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關懷,對保障和改善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目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正在組織實施,儘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