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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約評論員顧昀
減少城管粗暴執法亂象,除從源頭上遏制“罰款經濟”,還有必要加強城管隊伍專業訓練,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並把一些不合格人員清理出“門戶”。
1月14日中午,陝西渭南市高新區數名城管駕駛一輛無牌照執法車輛,在街頭上演全武行,將農民工打成重傷。據悉,涉事5名城管爲協管員,目前已被清退。
城管粗暴執法,這已經不是什麼新聞,打人的都是臨時工,也不算什麼新鮮說法。關鍵問題在於,這麼多年來,公衆對城管執法亂象多有批評,輿論對城管執法也一向高度關注,何以城管形象卻沒有得到多少提升?
針對城管執法亂象,以往人們更多指向城管的制度根源,比如質疑城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城管部門從誕生至今,確實是從無法可依逐漸演變爲“五臟俱全”的行政機構。既然城管部門已成爲既成事實,再去深究其成立當初是否具有合法性,顯然沒有多少現實意義。作爲各地行政序列中的“標配”,城管部門承擔的任務越來越多,這是人們應當看清的一點。
如何規範城管執法,過去也時常成爲熱議話題。有的地方城管部門想盡各種招數,比如眼神執法、舉牌執法、老外執法等等,可謂挖空心思。這些柔性執法方式,或許有助於軟化矛盾,卻不能改變城管的本質屬性。哪怕城管的眼神再溫柔,其執法目標也是爲了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也就不能不身臨街頭巷尾“一線”,和小攤販等百姓“短兵相接”。
但這並不是說,城管與小販的矛盾永遠無解。實際上,不必把眼光如此深邃地投向根本制度層面。城管執法亂象叢生,一個直接原因就在於不少城管人員的素質存在問題。把這個問題解決了,或可大幅降低城管與小販“擦槍走火”的概率。
在一些地方,城管部門無論從機構建制上還是人員招聘上,與公安機關等執法部門都難以相提並論。公安機關的基層執法人員往往來自於各地警察學院,而城管部門執法人員卻可說是由“散兵遊勇”組成。且不說協管員,許多城管執法人員都沒有經過專業的職業培訓。特別是基層政府機構的城管部門,其人員組成更加繁雜。城管執法隊伍素質如此參差不齊,哪怕有嚴格執法程序,也難以得到有效遵循。
從目前情形看,規範城管執法程序不是什麼難事,但如何把一支龐大的“雜牌軍”打造成執法的“正規軍”,卻是擺在眼前的迫切問題。減少城管粗暴執法亂象,除從源頭上遏制“罰款經濟”,還有必要加強城管隊伍專業訓練,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並把一些不合格人員清理出“門戶”。這看似治標之策,卻對杜絕城管粗暴執法有着實實在在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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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