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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
訊 網上幫辦齊旻即時播報“小區收取停車費是否合理?”前段時間,一則”小區停車費不用交“的帖子傳遍朋友圈。日前,市民張先生也向本網反映稱,”去朋友家裏做客,被收取兩元存車費,還沒有發票,是否合理?“那麼,小區物業收取停車費到底合法嗎?
市民質疑小區停車該收費嗎?
曾經,一則名爲“今天我才發現小區停車費是不用交的!”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被瘋狂轉載,該帖中稱:“車位屬業主共有,物業無權收費。”貼中作者表示,“小區公用場所既然屬於所有業主的共同財產,並非物業公司所有,那麼物業公司就沒有收取停車費的權利。”
日前,市民張先生也對小區物業收取停車費產生質疑,“前一陣去北辰瑞益園小區朋友家裏做客,卻被保安收取了2元停車費,還沒有發票,這樣合理嗎?”
房管局:小區停車費應向業主公示
目前佔用小區內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現象較爲普遍,記者從天津市房管局獲悉,最新的《天津市物業管理用房管理辦法》即將在2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中明確表示,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
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準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業主對機動車輛有保管要求的,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另行簽訂機動車輛保管合同。
物價部門:外車進小區收費須開發票
既然對於佔用共有道路停車的業主,物業收取場地佔用費是合理的,那麼外車進入小區收費又有什麼標準呢?記者就此問題採訪本市物價部門瞭解到,外車進小區收費需要提前報批。
物價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小區內收取車位佔地費,其收費標準應由收、交雙方協議確定,按照《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小區臨時停車位一般屬於三級資質,即無遮蓋、地面露天停車場。
外部車輛進入小區,如需收費,必須報經價格主管部門批准,出具統一發票。車位收入必須專款專用,用於小區內道路及停車設施的維護。物業公司、業委會不得私自挪用。如果居民對於小區停車收費存在異議,可以向物價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