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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24日電(記者魯博林)23日,國家文物局向媒體通報了近期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情況。
據統計,2014年國家文物局共接報文物建築火災事故18起,涉及古城、古鎮、古村寨及文物建築。針對這種嚴峻形勢,1月8日至15日,國家文物局派出檢查組分赴各地,以暗訪形式對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了抽查。結果顯示,一些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還存在漏洞和不足,古城鎮、古村寨和未開放單位消防基礎設施嚴重短缺,火災隱患較爲突出。
對此,國家文物局提出了下一階段的多項工作措施,一方面要繼續增加以國保單位爲主的古城鎮、古村寨和古建築羣的消防設施建設的經費投入,加快推進文物建築消防專用技術的管理標準建設和設備研究試點工作;另一方面則要將抽查中發現的危及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反饋給相關省份文物部門,由省文物部門向文物建築屬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通報情況,落實主體責任,國家文物局將跟蹤督辦整改情況。此外,還將進一步加大執法督察力度,對文物保護不到位、擅自改變管理體制等問題進行依法整改。國家文物局新聞發言人、政策法規司司長朱曉東強調,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對文物安全負起責任,強化監督職能,形成以政府主導、政府保護爲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有效保護機制。
針對有記者提出的如何處理古文物建築內辦公與居住需求與安全保護的矛盾時,國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長劉銘威表示,在安全隱患不能排除、缺乏有效預防措施的情況下,不要在古建築內進行辦公。他反覆強調:“必須把文物安全放到第一位。”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