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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專車等影響,平日裏出租車扎堆的濟南火車站廣場日前也出現打車難的現象。(資料片)本報記者周青先攝
本報濟南1月23日訊(見習記者劉飛躍)日前,記者從濟南市交通運輸局獲悉,前期客管中心查處的四輛網絡專車中,三輛車車主已經依法接受兩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近期還將對剩餘一輛車車主開具相關執法文書。不過,已經交罰款的車主稱,罰款並非本人所交。
據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客管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客管中心將進一步維護市場秩序,繼續加大打擊非法營運力度。前期已查處四輛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網絡專車(本田雅閣轎車一輛、雪佛蘭邁瑞寶轎車一輛、三菱SUV一輛、標緻508一輛),三輛車車主已經依法接受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近期還將對剩餘一輛車車主開具相關執法文書。
記者從濟南市交通局瞭解到,被查處的四輛網絡專車均爲私家車,查處的依據爲《濟南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未取得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由出租汽車管理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經處罰仍繼續非法從事出租汽車運營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私家車沒有道路運輸證,從事運營的車主沒有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這都不符合條例的規定。”交通部門有關人士說,只要車輛的行駛證是個人,那這輛車就是私家車,按照規定不能提供出租車服務。
其中一位被查的車主告訴記者,兩萬元罰款並非本人所交,他只是去租賃公司把車領回了家。“不從事專車業務了。”說完後他便以有事爲由掛斷了電話。記者致電滴滴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以對事情不清楚不方便迴應爲由,未接受記者採訪。
在濟南開罰之前,青島市運管局已經於1月15日對兩輛專車進行處罰,兩輛車均屬非法營運,被予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