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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退還比自己小12歲同居男友的父母7萬元見面禮,開始偷偷將73瓶單價6萬餘元總價值400餘萬元的冬蟲夏草帶出店,甚至以每瓶1萬多元低價變賣中飽私囊,並一發不可收拾。北京同仁堂健康醫藥有限公司玉泉路超市發店店長李某因涉嫌犯職務侵佔罪,1月20日在海淀法院當庭受審。
當庭認罪
400餘萬蟲草只賣百餘萬
今年36歲的李某其實已婚,還有一小孩。在當店長期間,2011年她認識了21歲的超市收銀員小劉,比她小12歲。兩人2012年三四月間發展爲同居關係。其間,李某並未離婚。
案發後據小劉稱,李某曾說她父親是軍區司令,所以覺得對方可幫自己安排工作。但李某事後否認這麼說過。事實上,她只是生自一個普通家庭。不過,李某確實給小劉找了一個工作,就是安排他在位於西單的一家同仁堂藥店工作。
海淀檢察院檢察官餘璇當庭指控,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間,李某利用店長的職務便利,私自將店內73瓶冬蟲夏草陸續低價變賣折現,並將所得據爲己有。之後,由於大額款項一直未回,同仁堂公司督導盤查店鋪經營情況,發現賬目不符等情況,遂事發。李某也承認是自己拿的。去年7月3日,民警在藥店內將李某抓獲,次日起獲她用於存放贓款的2張銀行卡,涉案贓款19萬餘元已凍結。李某上述行爲應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在法庭上,李某表示認罪。她將總價值400餘萬元的蟲草,拿到“高價回收”蟲草的菸酒店之類,以每克180至200元的價格賣掉。73瓶蟲草,每瓶八九十克,這樣算來每瓶最多賣1.8萬元,共賣得百餘萬元。
自述動機
還男友父母錢並揮霍
“因爲覺得這樣來錢快,雖然知道早晚會被發現,但想着混一天是一天。”李某表示,這些錢都已經被自己揮霍了,如今沒有能力退賠。
怎麼走上犯罪道路的?李某稱,男友帶她見了他的父母,他父母給了她7萬元見面禮。但後來他們知道李某是有小孩的有夫之婦後,就不同意兩人交往了,讓退還7萬元。但她沒錢還,於是開始偷賣店內蟲草。
很快就賺回錢,李某還給了男友家7萬元。兩人也稱他們之間關係結束了。但李某仍繼續從公司拿蟲草出去賣,所得除了自己花,也用於兩人一起消費。他們一起外出旅遊,費用多爲李某所出。李某還給小劉買高檔服裝、電子產品,他也接受了。
庭審現場
無家屬到庭沒請律師
小劉也幫李某在外賣蟲草。他被另案處理。出庭受審時,這個看上去很普通的24歲小夥子話語不多,偶爾還讓人感覺有些稚嫩。小劉表示,一開始不知道那些蟲草是她從店裏偷拿的,但賣的次數太多了,他也懷疑起來。但他還是幫着賣了。兩人均無前科。近日,小劉因犯隱瞞掩飾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至於李某的量刑,檢察官餘璇認爲,依據我國《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職務侵佔數額巨大”的量刑在5至15年,10萬元就達到“數額巨大”的法定量刑檔了。而李某涉嫌職務侵佔達400多萬元,數額較高。
開庭當日,圓臉微胖的李某面色沉重,情緒低落。她沒有家屬到庭,家裏沒有給她請律師,而她自己也沒有請法援律師。對於指控的內容、罪名和控方證據,她都沒有提出異議,只希望法官輕判。法官問她“有無退賠能力”,退賠與否是量刑上考慮的重要因素。她希望家屬代爲退賠,提訊時曾低語了一句:“老公還有房子。”但她顯得有些不好意思,而到案後她也一直沒說過老公的聯繫方式。退賠看似已無可能。
目前,李某正在等待法院的判決。
專家說法
貪婪和心存僥倖釀苦果
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認爲,被告人只顧眼前,頭腦發熱,特別是法律意識淡薄,儘管知道早晚會被發現,但仍然抱有僥倖心理。因爲需要錢,在利益誘惑之下,看到有機可乘,就臨時起意下手作案,先將眼前的利益拿到手或者享受了再說,滿足其消費需求。這屬於愚蠢作案。而此案也反映出一定的監管漏洞,建議相關單位應當加強監督和管理,堵住漏洞。
還有犯罪心理專家認爲,李某爲了滿足自己和男友的消費需求,維繫兩人之間的關係,不停花錢,只好不停偷賣店裏財物。很多犯職務侵佔罪起初都是一念之差,但由於太容易得手了,消費又無止境,便採取同樣的手段不停貪婪作案。而他們總是心存僥倖,權衡利弊後,最後滿足利益需求佔了上風,不惜損害他方利益,終將受到法律制裁,吞食自釀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