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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公安部部署開展“春雷行動”後,天津市公安刑偵部門迅速行動,緊密結合天津正在開展的“解矛盾、破小案、防事故、保民安”專項行動,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發案、更準地辦好案”爲目標,進一步加大破案打擊力度,嚴打遏制突出犯罪活動。2015年1月1日以來,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679起,其中入室盜竊案件128起,電信詐騙案件10起,拐賣婦女兒童案件1起,其他案件540起。
嚴厲打擊嚴重暴力犯罪 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一是全力偵破現行暴恐案件。針對發生的現行暴恐案件,各級刑偵部門指揮員靠前指揮,多偵同步上案,合成作戰,確保案件快偵快破,一網打盡,及時消除隱患。二是始終堅持命案必破不動搖。將偵破命案工作機制拓展到偵破“八類案件”,更快更好地偵辦嚴重暴力案件。三是快偵快破現行案件。切實落實“一長雙責制”,明確參戰警種部門職責任務和同步上案流程,做到一旦發生案件,刑偵、刑事技術、派出所等警種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第一時間開展案件處置、偵查工作,確保案件速偵速破。期間,全市快偵快破現行命案5起,破獲嚴重暴力案件46起。
2015年1月13日15時許,天津市津南區小站鎮發生一起搶劫出租車案件,女個體出租司機冉某某駕駛銀灰色威志V5汽車,在大港東城醫院附近拉載一名男子至津南區小站鎮附近一空地處時,該男子持刀將其控制並用尼龍繩捆綁,索要數萬元未果後,將其放至汽車後排座,嫌疑人駕車行至205國道洋閘路口時,冉某某趁機跳車逃走,嫌疑人駕駛被搶車輛逃跑。案發後,市公安刑偵局會同大港分局等有關部門組成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經工作,1月14日17時許,在河北省警方大力協助下,在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一賓館內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有(男,45歲,天津市津南區人)成功抓獲。經審,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其搶劫出租司機錢財未果,搶走汽車,併爲了銷燬作案痕跡將汽車燒燬的犯罪事實。
嚴厲打擊“黑拐槍”犯罪 增強人民羣衆的安全感
一是嚴打黑惡犯罪。行動期間,採取併案偵查、提級管轄、指定管轄等措施,加大案件督辦力度。刑偵局深度介入重大案件偵辦工作,對重點案件派員參加、跟蹤督辦。各分局加強專案指揮,多警種同步上案,打好合成戰。二是嚴打拐賣犯罪。嚴格執行“一長三包”責任制、“失蹤兒童快速查找機制”和來歷不明兒童摸排機制等打拐工作措施,加強主動進攻意識,強化專案偵查,堅持打團夥、摧網絡、截斷拐賣犯罪通道,快偵快破現行案件,努力偵破積案,同時要加強打拐宣傳,確保打擊效果和社會效果。三是嚴打涉槍犯罪。針對網絡販槍新情況、新特點,提高主動發現能力,協同治安等警種,主動上網蒐集、發現販槍線索,及時依法打擊。
2015年1月16日,市公安刑偵局破獲一起拐賣婦女兒童案件。1991年,河北省滄州市人孫某勝在黑龍江雞西市一村莊拐走一名6歲男孩,並將其賣到老家滄州市東光縣一村民處,該村民不久將男孩轉賣給同村他人,後男孩12歲時養父病故,其隨即開始了四處流浪的生活,多年輾轉到遼寧省葫蘆島市打工生活,後報案。當地警方通過其第一任養父獲知犯罪嫌疑人孫某勝情況,經工作發現該孫曾在天津暫住過,遂將情況通報天津警方。接通報後,市公安刑偵局圍繞孫某勝開展了大量工作,通過信息研判發現孫某勝蹤跡,於1月16日,在本市北辰區雙口鎮一出租房內將犯罪嫌疑人孫某勝抓獲。經審訊,該孫交待了實施拐賣兒童犯罪的全部犯罪事實。
嚴厲打擊“盜搶騙”犯罪 確保人民羣衆財產安全
一是強化入室盜竊犯罪打擊工作。針對新發生的每一起入室盜竊案件,及時組織力量細緻勘查現場,及時調取案件現場及其周邊視頻監控等資料,做到現場勘驗率達到100%,每一起現場都力爭提取到有價值的痕跡物證和相關信息。加強對高危人員的控制,發現一批晝伏夜出、夜後活動的重點人員和車輛信息,有針對性地開展深挖細查,及時打掉一批犯罪團伙。加強警情研判,合理增設臨時卡口,重點強化夜後巡邏堵卡和對易發案樓羣、里巷和點位的蹲控,從中破獲一批現行案件。二是嚴打盜竊汽車犯罪活動。針對此類案件警情,第一時間處警,同步開展現場勘查、調查訪問、調取現場視頻資料等工作,判明被盜車輛軌跡,及時開展相關布控查緝和專案偵查工作。同時,強化武裝便衣打擊,各分局組織刑警、特警、交警等警種組成武裝便衣分隊,針對易發案時段、高發區域加強祕密巡控,及時打擊現行。三是嚴打盜竊電動車犯罪。接到此類報警後,組織專人從現場勘查、調查訪問、視頻信息等方面加強串並,及時深挖打掉一批犯罪團伙。四是深入推進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市公安刑偵局加強全市串併案偵查,積極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案件擴線和跨區域偵查。同時建立完善“全市打擊電信詐騙犯罪黑名單庫”,及時協調銀行部門按照法定程序凍結涉案賬號,協調通信部門對涉案電話封堵停機,減少案件發案,擴大打擊戰果。
2014年1月15日,本市河北區一單位辦公室發生一起盜竊案,市公安刑偵局及時會同河北分局等有關部門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專案組經DNA、指紋等痕跡比對,串並出6起盜竊機關事業單位案件及發生在本市北辰、塘沽、南疆等地14起的入室盜竊案件。通過開展走訪調查、組織辨認等大量工作,確定張某鶴(男,35歲,吉林省遼源市人)爲本案犯罪嫌疑人,並於2015年1月3日在本市西青區大寺鎮一日租房內將其抓獲。經審訊,該張某鶴交代了實施上述20起盜竊案件的事實,涉案價值10餘萬元。(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劉曉霞 李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