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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閉幕的廣州市委十屆六次全會表決通過了《中共廣州市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昨天下午全會閉幕後,廣州市委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了《意見》的主要內容和亮點。據瞭解,該《意見》明確了公衆通過互聯網平臺參與地方立法等創新舉措,標誌着廣州市全面推進依法治市。 (2月1日《南方日報》)
爲加快法治政府建設,而推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依法編制市、區、鎮政府權責清單,擴大行政決策公衆參與度,推行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這無疑是廣州市委曬“權力清單”又一舉措,其實也是簡明地向民衆公佈政府權力的合法來源及其範圍,讓政府官員時刻記住“權力的籠子”邊界何在,從而實現他律與自律的整合。但筆者以爲,這只是“萬里長征”邁出的第一步,要真正讓權力的“清單”換取市場和社會活力,讓相應的職能部門在“權責清單”中,照“單”做“菜”,不越權、濫權,除了建立相應的配套制度,如獎懲、考覈、審查、倒查等機制外,監督不能缺位,制度“籠子”透明纔是關鍵,唯有如此,權“現”也能“限”權。
其實,所謂“權責清單”也就是“權力清單”,通俗地說,就是要把各級政府和各個政府部門所掌握的各項公共權力進行全面統計,並將權力的列表清單公之於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它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無疑有着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認的是,多年來,很多政府部門超越法定權限,讓權力過於“張揚”,尤其在行政審批等問題上該管的管、不該管的也管,擅自設定行政許可,因而使得行政審批過多過濫,不但束縛了市場活力,而且形成了事實存在的權力尋租,侵害公民權益,損害社會公平,也削弱了市場自身的調節功能。“權責清單”制定,表明了政府願意接受公衆監督的基本態度和決心,但爲了避免形式大於結果的權力過度擴張濫用,“死灰復燃”或以變相的方式“禁而不絕”,監督的得力和“透明”是保障。
英國曆史學家阿克頓勳爵有句名言說“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其實腐敗,說白了,就是權錢交易。而“權責清單”編制是把該歸於社會的權力還回去,源頭上斷了權力尋租的來源,讓企業、民衆找政府辦事簡單容易,可以手持“清單”理直氣壯。但實踐證明,理想和現實的往往有一定的差距,在多地試行的“權力清單”中,由於違規用權的監督問責機制缺失,部分行政部門權力肆意膨脹、爲所欲爲,出現異化。如“紅頂中介”的衍生;出具一個證明要跑很多部門的事例不在少數。這實則是民衆對“權責清單”的範疇,實行權力清單制度模糊不清,不能很好的維護權利,有效地監督公職人員行爲。因此編制權責清單需制度“籠子”透明,讓百姓瞭解清單中公職人員應如何行使權力,揭下權力的神祕面紗,打開權力封閉運行的“暗箱”,將權力的行使過程公之於衆。
毋庸諱言,“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權責清單的編制、使用、有效運行不可能一蹴而就。就像有專家所說“改革越是深入,就越要觸動利益格局,越面臨方方面面的阻力。”而這一過程涉及面廣、情況複雜,又要讓權力“看得見的手”來一次重新雕塑,這勢必需要“壯士斷腕、刮骨療傷”決心和勇氣,從實際出發,在實踐中不斷創新,不斷完善,衝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用強有力的懲罰機制,讓權責清單權“現”更“限”權,從而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爲人民謀利益。
一言以蔽之,從本質上講,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就是對行政權力自我削減和清理,打造一個制度的籠子,推進政府改革和廉政建設的一個重大信號。筆者以爲,要防止“邊減邊增”和“明放暗不放”等權責不清的問題,需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讓長期以來沉痾頑疾“潛規則”變成“明規則”,真正到達治標又治本。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