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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日),天津市召開《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宣傳貫徹推動會。記者從會上獲悉,這是我國首部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將惠及天津市200多萬60歲以上老年人。《條例》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市民政局將在全市16個區縣試點開展老年日間照料中心運營機制改革,作為試點的中心每年可獲得9萬元運營補貼。未來,天津市所有住宅小區都將實現養老服務設施均衡配置全面覆蓋。
據了解,今年天津市將深化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運營機制改革,拓展完善服務功能,調整職能定位,重點對行動不便、空巢和失獨等老年人,開展呼叫服務、配餐送餐、醫療應急上門和生活用品便利店等四項基本服務。今年將全面進行試點工作,每個區縣選擇2至3個中心作為試點,每個試點中心每年給予9萬元的運營補貼,為老年人提供最需要的居家養老服務。
根據《條例》,天津市住宅建設應當按照規劃和標准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交付。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不能滿足養老服務需要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通過建設、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設置養老服務設施,並不得挪作他用。據介紹,天津市規劃局將制定全市和區域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規劃將按照一定規劃期城鎮老年人口的構成、規模等因素,合理制定養老服務設施類型、布局和規模,實現養老服務設施的均衡配置、全面覆蓋。在居住區按要求配建社區養老院、老年人活動中心等,在居住小區,按要求配建托老所、老年人服務站等,凡未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或配建不達標的,均不予規劃審批。(記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