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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 訊 每日新報記者李柏彥 截至去年年底,天津已有萬餘輛機動車因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被註銷登記。交管部門提示,被註銷登記的小客車不能產生更新指標,車主如想再購車,只能通過搖號或競拍重新取得上牌資格。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4條第4款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已註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由交管部門註銷。交管部門還提示,截至目前,天津還有10萬餘輛機動車已連續兩個檢驗週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如在今年檢驗有效期前仍未領標也將被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