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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科委瞭解到,12月3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實行的10項政策適用範圍進行調整,其中6項政策推廣到全國,4項政策在天津等已批覆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推行實施。4項在天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實施的政策包括:
一、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5年分期繳納。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相關技術人員獎勵,技術人員可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最長不超過5年。這裏的相關技術人員,是指企業重要的技術人員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包括對企業科技成果研發和產業化作出突出貢獻的技術人員,企業內關鍵職務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開發項目的負責人、對主導產品或者核心技術、工藝流程作出重大創新或改進的主要技術人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開發和向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主要技術人員;對企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人員,包括主持企業全面生產經營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生產經營合計佔主營業務收入(或者主營業務利潤)50%以上的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該政策解決了企業科研人員在獲得獎勵股權但尚未取得股權收益的情況下,繳納個人所得稅可能存在困難的問題。
二、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該企業的法人合夥人可按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法人合夥人從該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抵扣不足的,可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該政策對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夥人給予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助於壯大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規模,進一步促進創業投資高新技術創新企業發展。
三、5年以上非獨佔許可使用權轉讓所得稅優惠。指技術所有權轉讓或5年以上非獨佔許可使用權轉讓,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是註冊在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居民企業。居民企業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在境內成立或者實際管理機構、總機構在境內的企業。技術轉讓的範圍包括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其中專利技術,是指法律授予獨佔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和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的外觀設計。該政策將5年以上非獨佔許可使用權轉讓納入技術轉讓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進一步加大對技術轉移的支持力度。
四、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股東轉贈股本的個人所得稅5年分期繳納。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有關個人所得稅,可最長不超過5年分期繳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界定是,同時具備上年度的銷售額不超過2億元、上年末的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從業人數不超過500人、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格的條件。突破現行政策中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在個人股東未獲得實際現金收入即需計徵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解決了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可能出現股東所得股份較多、應納稅額較高、一次性納稅困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