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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規則已破、新規則未立,容易出現法律闕如的灰色地帶,我們該如何維護“網絡共同體”?對新集體生活而言,規則愈發不可或缺,權利不是任性,自由更是“知止”
搶紅包全神貫注,“搖一搖”爭分奪秒,曬照片拜年賀春……剛剛過去的羊年春節,再次刷新“數字年味”。不過,也有人心中會有點“堵”:拜年的段子、回鄉的觀察,在高轉發的同時,也在被不斷抄襲。
“1人原創,99人抄襲”,討論和思考背後,共識正在形成:“微信公衆號野蠻生長的時期不可能長久,嚴格規範的時刻肯定會到來。”事實上,網絡共同體的發育,新集體生活的生長,互聯網產業的興起,都表達着同樣的呼喚:互聯網航船隻有憑藉規則之風,才能揚帆致遠。
有人說,現代化的進程,意味着“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中國改革開放的歷程,同樣如此。從“單位人”到“社會人”,從“熟人社會”到“陌生人社會”,法律契約已經成爲將個體聯結起來的重要紐帶。在網絡塑造的“新集體生活”中,身份的差異進一步弭平,人們因爲一個公共平臺而聚攏在一起。對於尚處於轉型期的國人,這無疑是更爲徹底的“現代性”。當此之時,自然的契約、底線的規則,愈發不可或缺。
網絡是虛擬空間,但同樣是真實社會。我們不僅應該記取“對他人的義務”,更應該遵從現代社會的文明規則。誠然,互聯網的每一次創新突破,都很可能會打破既定規則,建章立制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與網絡創新保持完全同步。正因如此,從電商興起到微信公衆號流行,與日新月異的網絡創新相比,制度建設總是具有一定的滯後性。舊規則已破、新規則未立,容易出現法律闕如的灰色地帶,我們該如何維護“網絡共同體”?
法學家說,有硬法之治,有軟法之治。規則不僅是看得見的條文,同樣也表現爲看不見的習慣傳統、倫理道德和內心約束;前者的後盾是國家的強制力,後者則是社會文化長期積累的產物,是時間的沉澱、歲月的陳釀、道德的自覺。日新月異的新集體生活中,我們更應遵從看不見的“軟法之治”。網絡購物也是市場交易,就該堅持誠信原則;網上跟帖也是公共發言,怎能不顧理性精神?事實上,從北京網絡媒體協會發布清理網上低俗內容的倡議,到首都互聯網協會發出堅守“七條底線”的呼籲,“網絡共同體”的自治能力正在日益覺醒,道德約束的力量也在逐步激發。
現代社會建立在權利的基礎上,互聯網更爲“新人類”行使權利、自由表達創造了廣闊舞臺。“在網上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當現實生活中的約束不復存在,當義務和責任成爲“忘卻的記憶”,如果只是從心所欲地“表演”、不顧一切地“淘金”,那麼這艘自由之舟難免會擱淺於“公地悲劇”。對新集體生活而言,權利不是任性,自由更是“知止”。
當微博上的發言成爲中傷他人的利器,當微信朋友圈的分享成爲謠言的濫觴,當電子商務成爲假冒僞劣的遮攔,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真尋找“羣己邊界”:行使權利也尊重他人權利,享受自由也敬畏他人自由,每個人的權利與自由才能得到保障,也纔有積極的自由。否則,失去節制的權利,沒有邊界的自由,只會在互聯網上造成“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霍布斯叢林。這正如哲學家所言,自由的行動永遠具有內在產生的、受律法性約束的形式。
19年前,網絡自由主義者巴洛發表“虛擬空間獨立宣言”,聲稱網絡空間永遠不需要受到法律的規制,但時至今日,這一主張早已在世界範圍受到摒棄。“規則是最優良的治理者”,在網絡的世界裏,如果我們沒有像大漠孤狼那樣彼此失聯,沒有像土中沙礫一樣原子化生存,那一定是因爲剛性的法律爲網絡編織出秩序與規範,內心的自律又讓我們心靈相通、彼此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