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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國之道,惟在富民。要以增進民生福祉爲目的,加快發展社會事業,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製度,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進步。”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這段話,把“立國”與“富民”間的“惟一性”突出起來,進而將治國理政與改善民生的關係上升到了新高度。這無疑是政府工作部署對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讓人民有更多獲得感”指導思想的具體落實。
經過三十多年改革,利益變動很大,分化比較明顯。現階段確然到了進一步凸顯民生作爲“受益主體核心內容”的時候,特別是要集中關注普通百姓、“失落羣體”,在收入、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精神生活等提升生活品質、滿足幸福訴求的充要條件上,讓普通百姓得到明顯超過“社會平均改善水平”的獲得感。這應當算是“補短板”的題中之義。
改革成效要落在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之上。改革初期,我們集中打破僵化的計劃經濟體制,爲的是集中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儘快擺脫經濟發展嚴重落後的被動局面。體制改革釋放的紅利,明顯體現在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之上,人民幸福的紅利也從掙脫體制束縛、發展經濟中來。一場全面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體制改革、體制轉軌的過程中,體制激活、資源盤整、利益分享的機會、條件、話語權等,也不太可能是均等的,難免會造成部分人多受益、部分人少受益的情況。
在改革進入全面深化的新階段,改革成果享受程度不一、改革進程中利益分化問題應當引起重視。當下,深化改革既是重點突破期,也是在某種程度上的推進膠着期,難度大、風險大、挑戰大,各種原因的“中梗阻”“不適症”很多,急需改革初期那種全民振奮的改革激情來支持啃那些難啃的硬骨頭。要想讓廣大百姓成爲支持和推動改革的主力軍,就要讓普通百姓能“比較”出改革是以他們爲受益主體的,能“估算出”通過改革可以獲得更多機會、享受更實在的利益。不然,可能會因長時間的“期待疲勞”導致出現“改革厭倦”的情緒。
“改革期待”要靠“更多獲得感”來維繫。特別是那些在改革初期被忽略乃至利益獲得感不太高的人羣,是靠堅定的“改革期待”來支撐改革信心的。經由改革,全體人民富裕水平的絕對值是普遍大幅提高的,可相對值之差也在拉大。據國家統計局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2014年,按全國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收入組4747元,中等偏下收入組10887元,中等收入組17631元,中等偏上收入組26937元,高收入組50968元,中位數是17570元。低收入組與高收入組相差10多倍。對收入差距拉大的不滿,在近些年的社會調查中,基本都進入問題前列。一定要讓普通百姓特別是低收入組羣、中等偏下收入組羣的人們感到,未來會離富裕越來越近,而絕不是越來越遠。
政府在“擴中提低”上所做的努力,有目共睹,每年減貧1000多萬即是一例。按國家統計局數據,2014年我國基尼係數爲0.469,這是在2008年達到0.491峯值後,連續6年下降。2014年,城鄉居民收入比13年來首次降至3倍以下。勢頭向好。
但應看到,富裕的含義,已不是改革初期的衡量標準了,且還有“比較式富裕”特徵。基尼係數是枯燥的,每個人的感受則是鮮活的。富裕不富裕,往往是單個人在與不同羣體不同階層以及同羣同層同類的比較中判斷得出的。作爲中低收入組羣,就業是民生之本,都希望獲得更貼心更實用的創業就業支持;收入是眼前實在的“獲得感”,都想年年與GDP一樣“水漲船高”;疾病是人身的“切膚之痛”,都盼望享受服務更放心、價格更適中的醫療;社保是未來的信心,都害怕爲“下一頓”發愁;教育是明天的希望,都希望有機會通過教育改變自身命運……
“獲得的機遇”“出彩的機會”“未來的回報”,每個人心中都有着“小夢想”。部分人哪怕是小部分人,如果總是在未來式“白條”中期待,遠離進行式“獲得感”,就很容易產生“被拋棄感”,改革焦慮情緒就會上升,“任性”爆發,甚至不加思考地對良好改革舉措都打問號。近些年仇官仇富仇央企的情結,與源於部分羣體認定政商界長期是改革獲利者,且有些獲利手段不公正不平等有關;“X二代”身份標籤被濫用,也與“獲得感預期不高”有關。
對於“正在進行時”的全面深化改革而言,調節有些固化的利益格局阻力甚大。但是,困難再大,也決不能放棄提高普通百姓、特別是低收入人羣“獲得感”的追求,讓他們享受到更多更具含金量的實惠。各級幹部應當警醒的是:絕對不能讓某些羣體、某些區域的“期待疲勞”演化成“期待泡沫”。一定要注意把深化改革與改善民生結合起來,讓普通百姓、弱勢羣體、“失落羣體”,實實在在成爲改革增量的“受益羣體”,使他們在改革的增量效應、增量紅利設計中不斷提升“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