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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了“天津法院服務保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情況。據介紹,爲了更好地審理自貿區案件,本市已經專門成立了自貿區法庭,並將於近日正式掛牌辦公。自貿區法庭將選派專家型複合法律人才擔當自貿區審判重任,並建立專業化的陪審員隊伍,依據“有案必立”、“中外當事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原則,爲自貿區構建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專業選拔提升質效
涉自貿區案件專業性較強,且涉外因素較多,案件處理上存在疑難、複雜特點,對審判提出了更高要求,天津法院將採取各項措施,切實推進審判專業化道路,提升辦案質效。
-法官選拔與培訓專業化
配齊配強自貿區審判力量,以提升自貿區審判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爲目標,採取內部遴選與外部引進相結合的方式,從全市法院並面向社會選拔並培育一批熟悉中國法律和相關國際條約、國際慣例,並具有豐富民商事、行政、刑事審判經驗,熟悉金融、財會、航運、保險等相關領域知識的專家型複合法律人才,擔當自貿區審判重任。並根據自貿區業務需要,及時對自貿區審判隊伍進行相關培訓,優化知識結構,提高理論與實務水平,夯實公正審判自貿區案件的司法能力。
-自貿區法庭內部審判單元專業化
在自貿區法庭建制下,根據自貿區法庭受理案件不同類型,確定若干審判單元,分別審理知識產權糾紛、房地產糾紛、金融糾紛等案件,確保類案集中化管理、專業化審判。
-陪審員專業化
對商標、專利、金融等技術性強的涉自貿區案件,探索建立專業陪審員制度,明確具備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陪審員的標準,並依法保障專業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充分發揮專業陪審員在認定案件事實、解決技術難題方面的優勢,確保案件得到公正審判。
有案必立提高效率
在自貿區法庭嚴格進行審判管理。根據涉自貿區案件難易程度的不同,明確相關標準,建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大力推行程序靈活化、送達多樣化、裁判快捷化的速裁工作機制,真正做到簡案快審,杜絕案件久拖不決。對簡單案件積極探索使用簡化裁判文書,通過填充要素、簡化格式,進一步提高裁判效率。
按照相關要求,將立案審查制改爲立案登記制,對自貿區法庭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並加大立案信息的網上公開力度。
根據自貿區片區分散、部分片區當事人現場立案不便的現實情況,採取網上立案等方式,完善自貿區法庭便民立案機制。加強互聯網訴訟服務平臺建設,加強12368電話語音服務與人工在線值守服務,制定中英文雙語訴訟指南,不斷完善“網、電、人、窗”四位一體司法公開訴訟服務平臺。
尺度統一服務便利
自貿區掛牌後,天津法院將繼續高度關注天津自貿區建設動態,及時指導司法實踐,擬於今年下半年由天津高院制定出臺《自貿區案件審判指引》,發揮高院指導功能,爲涉自貿區案件的受理、審理、裁判及執行等環節提供指引性思路,統一各類涉自貿區案件裁判尺度。
此外,天津法院還將密切跟蹤、總結自貿區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共性問題,及時發佈調研報告與白皮書,不斷完善立法建議、法律與政策諮詢、多元化糾紛解決、訴訟服務便利化平臺等服務機制,優化與完善自貿區良好的法治環境。
法治先行人人平等
《天津法院服務保障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強調,堅持法治先行,高度重視與創造性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確保自貿區內法律得到統一適用。
-通過司法對投資、貿易、航運等商事行爲的規範與引導,對金融、海關、外匯等行政行爲的維護與監督,對洗錢、逃稅、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爲的打擊與制裁,強化規則意識,鞏固改革成果,完善自貿區公開、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
-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爲司法基本導向,維護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所起的決定性作用,保障市場主體意思自治,尊重商事理念與交易慣例,促進自貿區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的形成。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平等保障中外當事人、港澳臺當事人、海外僑胞的程序權利與實體權利,防止爲追求局部利益、短期利益而損害長遠利益、整體利益。
-通過合法的審判程序、公正的裁判結果、規範的法律文書,努力讓當事人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準確援引中外法律
《意見》規定,依法行使自貿區涉外案件的司法管轄權。正確理解、準確適用國際條約、國際慣例,準確援引中外法律,實現國際、國內法律規則對接。注重瞭解與掌握其他國家與地區法院保障自貿區建設的先進經驗與發展趨勢,拓寬自貿區審判隊伍的國際視野。
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
《意見》規定,依法審理融資租賃、商業保理、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金融類案件,支持和保障金融改革創新,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審慎審理國際大宗商品交易、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投資類案件,維護中外經營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投資領域擴大開放與貿易轉型升級。
妥善審理股權轉讓、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等與中外投資企業、公司有關的案件,促進企業與公司在鼓勵投資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與風險防控機制。
-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
運用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保護措施,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激勵與保障自主創新。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賠償力度,提高損害賠償的科學性、合理性。按照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規則標準,判定貼牌加工出口、平行進口、臨時過境等是否構成侵權。合理運用《民事訴訟法》行爲保全制度,提高自貿區知識產權司法救濟的及時性、便利性與有效性。
-充分發揮海事司法職能
積極運用審判專業優勢,公正審理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多式聯運合同糾紛、貨運代理合同糾紛、船舶建造、修理、改建糾紛、海域污染糾紛等案件,維護涉海、涉船、涉貨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法審理船舶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船舶抵押合同糾紛、海上保險合同糾紛等案件,支持航運金融與航運保險業健康發展,助力中國北方國際航運融資中心建設。
-依法審理勞動爭議案件
引導自貿區內企業用工制度的健康發展,維護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公正審理房屋買賣、房屋租賃等房地產案件,保護守約方合法權益,保障自貿區正常房地產秩序。妥善審理電信、醫療、法律、旅遊、財會等服務類案件,切實規範服務行業秩序,不斷完善自貿區國際貿易服務功能。
-加大對走私、逃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
在打擊非法集資、洗錢、金融詐騙等利用自貿區寬鬆監管制度形成的便利條件而實施的犯罪活動的同時,充分注意自貿區先行先試政策及相關經濟、行政法律規定的調整與變化,慎重處理非法經營、逃匯與騙購外匯等案件,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維護自貿區經濟秩序與社會穩定。
-加大涉自貿區案件的執行力度
積極拓展案件執行聯動成員單位,通過成員間信息共享、聯動協作,凝聚更加廣泛的社會力量。加強執行信息化工作,推動執行現場同步錄音錄像,重大、關鍵執行信息通過信息平臺推送執行當事人。嚴格防止規避執行行爲,發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效能,促進自貿區誠信體系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