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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東麗區民政局瞭解到,爲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促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今年東麗區再次提高了農村五保供養標準,集中供養標準爲每人每年20750元。
根據《東麗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的通知》要求,東麗區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實行自然增長機制,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按照上年該區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適時調整;分散供養標準按集中供養標準50%調整。按照2014年該區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7元的指標標準,2015年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調整爲每人每年20750元,比調整前增加2150元;分散五保供養標準調整爲每人每年10375元,比調整前增加1075元。
五保供養對象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殘疾或未滿16週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