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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月12日從禪城區工商局瞭解到,該區去年針對網購的投訴案件達到96件,同比上升43.3%。“3·15”消費者權益日即將來臨,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網購需謹慎,特別是微信朋友圈中不少個人賣家售賣的產品質量難有保證,且屬於私下交易,消費者購物“被坑”將難以追責。
如今微信朋友圈已成爲生意圈,微信朋友圈中“代購”等個人與個人的交易行爲,很容易遇到維權難的問題。“微信朋友圈的交易很多屬於私下交易,商家也沒有辦理工商登記,工商部門查處起來難度較大。”禪城區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
有正規資質的經營主體如今已納入正常監管中。如果消費者通過微信、QQ聊天,網上支付或現金支付,這樣則屬於私下交易,微信朋友圈等個人間的私下交易很難維權。“消費者如果要挽回經濟損失,可通過民事訴訟的辦法來解決。”該負責人說。
據介紹,去年消費者投訴呈現的新特點是,網購類投訴不斷升溫。隨着消費者消費觀念的轉變,互聯網購物成爲消費者普遍的消費方式,網購類投訴也相應增幅較大。據瞭解,禪城區工商局今年共受理此類投訴案件96件,同比上升43.3%。
貨不對板、以假亂真、消費者購買的大宗難運輸的商品退換難等問題是消費者集中投訴的焦點。雖然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除鮮活易腐的、報紙和期刊等四種不能退貨的商品外,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的其他商品可以進行七天無理由退貨,但在非現場購物類投訴中發現仍然存在商家不履行退貨承諾的問題。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網購的時候應儘量保留聊天記錄、銀行轉賬記錄等憑證,萬一發生糾紛可截圖用作證據。另外,消費者應儘量選擇正規網店進行消費,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支付。如果發生糾紛的電商企業爲外地企業,消費者應向當地的工商部門投訴維權。
據悉,去年禪城區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諮詢投訴舉報7467宗,按規定應辦結案件7435宗,已辦結7435宗,辦結率爲100%,並立案查處152宗案件,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共381.73萬元。
受理的消費投訴案件比2013年同期增長38.23%。其中,商品類消費投訴2277件,佔消費投訴總量的55.73%,同比去年增長30.04%;服務類消費投訴1809件,佔消費投訴總量的44.27%,同比去年增長50.12%。
-案例
消費者可享“七天無理由退貨”權
哈小姐於去年3月8日在某服裝品牌的淘寶網店上購買了兩套運動服,共支付390元。在收到衣服後,她發現衣服的實際顏色與網上的圖片存在嚴重的色差。哈小姐在與買家商討的過程中,商家堅持自己的商品沒有質量問題。無奈之下,哈小姐於3月12日在自行承擔了運費的前提下將衣服退回了商家,並留下了聯繫電話。3月15日,在確定商家收到了退回的服裝後,哈小姐卻一直沒有收到商家的回覆,更沒有退款。於是,她向工商部門投訴,要求商家爲其退貨,並退還運費。
經調解,商家接受工商執法人員按照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對商品作退貨並退還貨款處理,退貨運費由哈小姐自行承擔。
-相關
虛假宣傳將列入負面清單
順德逐步對失信商家進行市場性懲戒
南方日報訊(記者/尹輔華)去年順德區市監繫統(區消委會及各鎮街分會)全年共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30.8萬元。12日記者從該區市監局獲悉,今年“3·15”活動中將把虛假宣傳等行爲列入負面清單,逐步對失信商家進行市場性懲戒。
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楊西學表示,今年“3·15”活動期間,將針對商家“拒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換貨義務”“消費欺詐”“泄露消費者信息”“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爲的具體情形列出負面清單,明確了相應處罰措施和違法信息公示方式。
“這套方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了《處罰辦法》強力支撐,消費者在消費維權過程中遇到類似‘七天無理由退貨’等問題時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楊西學指出,目前順德區已建立了消費維權服務站88個,今年將進一步提高基層消費維權網絡工作實效,促進基層消費維權網絡信息化建設,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現場處理消費糾紛的能力,做到消費投訴能在最基層和最方便的消費維權服務站就地解決。
實際上,“3·15”活動結束後,順德區還將繼續加強商家誠信體系建設,根據剛實施的《順德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該區將加強市場性懲戒,即鼓勵和引導企業和個人查詢交易對象的信用信息、應用由第三方機構提供的信用產品和服務,使失信者在市場交易中受到制約,形成對失信者的市場性懲戒。
另外對於失信商家,該區還將採取行業性懲戒進行管理:今後區行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將完善行業內部信用信息採集、共享機制,建立健全會員信用檔案,通過行規、行約和分類監管等,強化對失信會員的監督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