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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交管部門發佈公告,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有7萬餘輛機動車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對其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予以作廢。同時,還對至4月底臨近3個檢驗週期未檢驗的近4萬輛機動車進行了公告提示,提示車主儘快辦理機動車檢驗業務或辦理註銷登記。
交管部門介紹,還有近4萬輛機動車已經連續兩個檢驗週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至4月底將滿3個檢驗週期。此部分車輛如在規定日期前仍未領取檢驗合格標誌,也將被強制報廢。《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規定,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登記管理系統中有強制註銷記錄的小客車,不產生車輛更新指標。因此,上述小客車車主如想再購車就只能通過搖號或競拍重新取得上牌資格。
對駕駛逾期未檢驗機動車上路行駛的,交管部門將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