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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陳先生:生活中很多人在處理一些如財產繼承、贈與、轉讓等事宜時,爲了增強法律效力,會請律師進行見證。這既區別於找普通人來作證,也和公證有所不同。希望專業人士詳細介紹一下如何請律師進行見證。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本市律師張海燕介紹,律師見證和公證都是起證明作用的一種法律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公證的範圍是有明確規定的,而律師見證的範圍相對較廣,只要法律不禁止的,一般均可進行律師見證。律師在見證過程中,可以代書法律文書及進行遺產、資料代管等後續服務,而公證一般不涉及這些業務。對於某些特定行爲,公證的效力高於律師見證的效力。比如,當同時存在公證遺囑和律師見證遺囑時,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律師見證遺囑的效力。
所謂律師見證,是指律師根據客戶(委託人)的委託,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對律師本人親身所見的、具體的法律行爲或其它法律事實的真實性,作出證明的業務活動。律師可承辦的見證業務包括:各類經濟合同的簽訂與履行行爲的真實性;徵信報告獲取過程的真實性;財產的繼承、贈與、轉讓、放棄等法律行爲發生的真實性或其過程的真實性。
律師見證的一般程序爲:先由律師向委託人說明律師見證的內容和法律效力,並製作詢問或談話筆錄。然後,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見證合同》,委託人提交相關證件、文件及材料,由見證律師審覈。之後,律師事務所會指派兩名執業律師,對委託事項進行見證並製作工作底稿,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見證書》,由見證律師簽名並加蓋事務所公章後交付委託人。最後,律師將見證過程中的工作資料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