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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河西區政府通過並轉發行政審批與事後監管制度,進一步加強全區行政審批與事後監管協調工作,確定監管內容,落實監管責任,推進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該制度推行後,區行政審批局在辦結審批後,通過河西區政務網或互聯網VPN功能,將審批結果、企業承諾書和審批要件發送至相關監管部門,監管部門聯絡員通過網絡即時獲得有關信息,以便於加強事後監管。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申請人存在取得行政審批決定後未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承諾,從而受到行政處罰的,聯絡員將及時反饋;對建議撤銷行政審批決定的,監管部門將向區行政審批局正式行文說明意見。區行政審批局根據監管信息建立承諾失信名單,對於監管部門反饋申請人受到停產停業處罰的,“承諾失信記錄”直接匯入“行政審批承諾失信名單”,同步在河西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上公佈。對於監管部門書面反饋建議撤銷申請人行政審批決定的,區行政審批局將組織人員對撤銷理由進行覈實,對情況屬實的向申請人下達“撤銷行政審批決定書”,並將信息匯入“行政審批承諾失信名單”,向社會公佈。對不符合撤銷情形的,以書面形式向監管部門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