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對夫妻使用已賣出的汽車虛假登記證書做抵押,詐騙被害人25萬元,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兩人以詐騙罪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兩名被告人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男,51歲,個體經營者。被告人劉某,女,31歲,某學校教師。2013年9月的一天,在本市河東區某銀行內,被告人張某夥同其妻子劉某以做生意需要資金爲由,用已賣出的保時捷汽車的虛假登記證書做抵押,騙得被害人陳某25萬元。陳某多次聯繫張某和劉某追討欠款未果,2014年6月,陳某發現其二人所提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系僞造,隨即報案,公安機關將被告人張某、劉某抓獲歸案。2014年12月,張某退還陳某全部贓款,陳某對張某、劉某表示諒解。被告人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劉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張某、劉某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於案發後退賠全部贓款,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確有悔罪表現,量刑時從輕考慮。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判決張某犯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判決劉某犯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