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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儲志偉是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的一名預審員。1979年出生,參加工作後先分在了派出所,2007年開始從事預審工作。從一名沒怎麼接觸過刑事案件的“片兒警”,到一名合格的預審員,儲志偉比別人付出了更多的艱辛。剛當預審員時,儲志偉天天向老預審員請教,隨時隨地惡補自己的法律知識。他覺得預審這工作需要的知識面特別廣,預審員隨時都面對着各種考驗,所以越幹越有意思。現在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越來越“高級”,預審員也要隨時更新自己的信息庫,才能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具體工作中,儲志偉最看重的就是閱卷、分析案情。每個案卷到了他手裏,他都會看上幾遍甚至十幾遍,把案件的證據切實做到實處,爭取在法律框架下,讓與案件有關的所有供述、證言都緊密聯繫到一起,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
在儲志偉看來,嫌疑人供述一件事會有一個特定的指向性,如果你不仔細分析、判斷,可能就會出現紕漏。他希望自己經手的每一起案子,都不出現一點紕漏,不出現漏罪、冤假錯案。爲此,他幾乎每天都不回家吃晚飯,因爲一般晚上預審員不能提訊犯罪嫌疑人,晚飯後這段比較安靜的時間,他都用在了在單位加班看捲上。再小的案子,只要條件具備,他都會想辦法去現場看一看,爭取在現場找到更多與案件有關的提示。
2009年,儲志偉處理過一起敲詐勒索案。案情並不複雜,涉及的一個較爲固定的小犯罪團伙共有5個人,都是本地20歲出頭的年輕人。犯罪手法也很簡單,當時東麗區電動三輪車很多,這幾個人只要沒錢花了就結夥出去一趟,僱一輛“摩的”,在拐彎時故意跳下車,然後勒索開“摩的”的司機,聲稱自己乘車時受傷了需要看病,拿到錢就迅速離開。因爲怕麻煩,直到民警將這個團伙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很多受害的“摩的”司機也沒有報案。
儲志偉接手辦理這起案件後,非常仔細地審閱了案卷材料,發現這5個人承認的犯罪起數雖然都是十起,過程卻有些出入。其中一個叫王某的,交代的幾起案子的時間段跟另外4個人都不一樣。這一情況引起了儲志偉的注意,他於是先找王某談,確定他說的到底靠不靠譜。經過驗證,王某的供述一直還是比較穩定的,對於案發時間、地點的描述都比較固定,其中有一起案子另外4個人說是在6月份,王某則非常確定地說是在7月份。儲志偉根據王某的交代,找到電動三輪車集中等活兒的地方開始取證。一個多月的時間裏,他幾乎把東麗區所有的“摩的”司機問了個遍,取到了四十多份證言,掌握了不少第一手材料,找到了多位案發後沒有報案的受害人,其中很多被害人因爲被“碰瓷兒”後與嫌疑人進行了當面交涉,能夠清楚辨認出犯罪嫌疑人的相貌。從儲志偉獲取的證據來看,王某是後來加入這個犯罪團伙的,因此確定,另外4個人的交代並不完全。有了這些有力的證據,儲志偉對另外4名嫌疑人繼續進行審訊,最終4人又交代了多起犯罪事實。這個案子最後定案時,案件起數從開始的10起,增加到了33起,涉案金額達4萬多元。
“這起案子每起涉案金額雖然都不大,但禍害的全是底層老百姓。我們把案子查清楚,也是爲了給大家一個明白交代。”儲志偉說。
周旋協調解決棘手傷害案
儲志偉在處理一些棘手的案件時,考慮得特別周到,他擅長和人交流溝通,這樣的案子往往處理得比較圓滿。儲志偉辦理過一起傷害案,當時被害人於某某去一個燒烤店,店裏只有兩個少數民族小夥計。本來店鋪到了零點就要關門,於某某吃得興起,到了凌晨兩點多還是不走。兩個小夥計急着下班,彼此說話時就用家鄉話罵了於某某,沒想到於某某聽得懂他們的家鄉話。雙方因此打了起來,兩個小夥計一起把於某某給揍了一頓後逃跑。
因爲兩個小夥計一直沒有抓到,於某某對於公安機關對於這個案子的處理很有意見,反覆打110,還曾到派出所去鬧。公安機關後來經過工作,找到了燒烤店的女老闆,並最終通過這名老闆讓在逃的兩名小夥計到案。這個案件轉到儲志偉手裏後,他看卷中發現於某某被打得肋骨骨折,經鑑定爲輕傷,這個傷應該是一個人造成的,兩個小夥計不能都按刑事案件標準處罰。到底是誰打的?於某某記不清,兩個夥計互相推,一直找不到突破點。爲了和兩個小夥計順利溝通,公安部門還專門找了一名懂他們家鄉話的翻譯。可是仍然沒有結果。儲志偉認爲這樣僵持下去實在不是辦法,就又找到了那名女老闆,和她談:你看,這兩個孩子都沒有父母了,你從家鄉把他們帶出來,你要是能幫他們解決點兒賠償問題,對這兩個孩子的將來都有很大好處。經過多次工作,女老闆答應了替兩個夥計進行賠償。儲志偉又找於某某談:那兩個小孩沒爹沒孃的,實在可憐,你要是能退一步就退一步吧。儲志偉逐步做通了於某某的工作。在女老闆和熱心翻譯的幫助下,兩個小夥計最終說明了當天的情況。原來於某某的傷是在他被打倒在地後,其中一個夥計踹的。最後這個案子的賠償解決得很順利,兩個小夥計也都沒有被判處實刑。在儲志偉的周旋努力下,各方對案子的結果都比較滿意。
踏實取證查明“頂包”真相
儲志偉曾經處理過一起交通肇事案,經過踏實取證,最終讓這起父親爲兒子“頂包”的案件真相大白。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在高速公路上,一輛貨車撞了一輛小轎車,小轎車上的人員兩死一傷。大貨車裏是一對父子,到案時父親承擔了事故的全部責任,兒子也指明當時是父親開的車。
儲志偉接到這個案子的案卷材料後,多次看卷、看現場圖後心中總是有些疑問。從現場的痕跡報告來看,撞擊發生後,貨車先奔右側而去,後又向左側打輪,向右的這一下先撞上了隔離帶,向左的這一下又撞上了小轎車,將小轎車撞飛。隔離帶上留有明確的撞擊點,但在案卷材料裏,父親的口供卻一直沒有提到這一情節,只是說當時有點犯困,一打輪就過去了。相反兒子卻明確說了貨車是先撞上了隔離帶。在取證中,儲志偉就問兒子:“你當時有什麼表現?”兒子幾乎是下意識地說了句:“我踩了腳剎車……”然後馬上改口又說:“我看見我爸踩了腳剎車。”
根據這個情況,儲志偉懷疑嫌疑人有替兒子頂罪的可能。於是,他多次去交通隊和肇事車輛停車場查看涉事車輛,和交通民警就現場痕跡規律、物理特徵進行探討、諮詢、查證,做到對現場證據心中有數。回來後再找兒子談話,和他講現實情況,但兒子還是什麼都不肯說。儲志偉想到車輛進高速之前都有個攝像頭進行抓拍,就把當時抓拍的照片找了出來,照片上清楚顯示:當時坐在駕駛座上的就是兒子。有了這個有力的證據,再和父子倆交流起來就容易多了。這對父子終於說出了真實情況:事故發生時確實是兒子開的車,因爲兒子沒有駕駛證,出事後父親就想替兒子把這件事情給擔了,沒想到還是因爲兒子一句下意識的回答,被儲志偉找到了案件的疑點所在,並從這一疑點出發,通過踏實取證,查明瞭案件的真相。
“每個和案件有關的證據都得認真審查,很多時候表面顯示的不一定是準確的,我們必須通過深入複覈去證明證據、證言是有效、真實的。”儲志偉如此總結這個案子。
經驗教訓工作必須非常細緻
說起干預審這些年來印象深刻的案子,曾經的一個教訓一直在警示着儲志偉。那是起比較簡單的傷害案。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女性,一直自稱“杜某某”,在一家市場裏賣鹹鴨蛋。有一天她去買豬肉,當時買了5元錢的豬肉,她回到自己的攤位拿秤一稱,發現少給了2角錢的,當時“杜某某”拿着豬肉就找了回去,到那就罵豬肉攤的攤主。雙方起了糾紛,糾紛中對方舉起賣肉的刀威脅“杜某某”:“你趕緊走,你要不走我拿刀剁你。”“杜某某”越想越生氣,在路邊找了一根鐵管就又找人家去了,到那就用鐵管打對方的腦袋,將對方打成鼻樑骨骨折,造成輕傷。“杜某某”當時55歲,身份證上顯示原籍甘肅,在天津再嫁,兒子在塘沽上班。取證過程中大家都說她就叫“杜某某”,她的丈夫、兒子說的家庭住址也都對得上,身份證上的照片看着跟本人也很接近。案子當時整體處理起來並沒有什麼爭議。
後來法院按程序進行了判決,“杜某某”被判處緩刑。判決書下達後被寄到了“杜某某”原籍的司法局。結果司法局一查,當地確實有一名爲“杜某某”的女性,但是這個人根本就沒有離開過當地,只是多年前丟過一回身份證。再一調查才發現,在天津的這個“杜某某”真名王某某,和真正的“杜某某”是甘肅一個村的鄰居,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大,相貌還有些像。王某某離婚後,戶口遷出村,也沒在別的地方上戶口,成了“口袋戶口”。王某某撿到了“杜某某”的身份證後,就一直冒用“杜某某”的身份在天津生活。直到這次犯案,這件事情才浮出水面。因爲對方司法局的及時反饋,這個錯誤並沒有造成實質損失,有關部門也及時進行了更正和道歉。儲志偉一直把這件事當成工作中的一個警示:“我們的工作必須細緻再細緻,對每一個細微的地方都要反覆、認真審查,一定要杜絕類似的事情,保證司法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