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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更好地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教育、感化、挽救”,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東麗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於2012年10月與東麗區司法局會籤《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開展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未成年被害人直接納入法律援助的範圍,實現了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範圍的全面化。
《規定》將東麗檢方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階段提前至審查逮捕階段,法律援助律師在批捕階段就開始接觸犯罪嫌疑人,對案件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夠全程瞭解,也能夠提出有針對性的辯護意見,能夠改善辯護效果,從而更好地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了對涉案未成年人的全程保護。
僅2014年全年,該院共對5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2015年,東麗區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將繼續探索,在懲治犯罪的同時,注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權益的保護,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全市中小學結束寒假正式開學,而對於未成年人孫某來說,這一天對他更是尤爲重要。因爲是在檢察官的幫助下,才讓他重新回到了闊別已久的課堂。
幾個月前,15歲的孫某爲在校高中生,因爲放學後經常去網吧打遊戲,導致手頭拮据,產生了搶點錢花花的念頭。一天放學,孫某來到某中學附近,成功搶劫了兩名學生共100餘元。幾日後,其因涉嫌搶劫罪被公安機關拘留。
案件移交到東麗區檢察院,從事未檢工作的檢察官隨即按本院出臺的《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開展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邀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對本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法律援助,在援助過程中,嫌疑人不但就心中不明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諮詢,還表達了內心諸多的顧慮,律師進行了耐心細緻的解答和安慰。最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表示今後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學習、好好做人。
“未成年人犯罪,有時儘管是惡性犯罪,但大部分還是偶爾犯罪,檢察機關工作運用得當,則可挽救其再不走邪路,如果不加保護,則可能毀了其一生。”
鑑於本案屬於未成年人犯罪,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針,檢察官一方面積極與法官配合,多次與各被告人家屬聯繫,促使他們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以得到其諒解;另一方面,促使孫某積極認罪悔罪,爭取寬大處理。
在多方努力下,孫某最終被從輕處罰,開始了新的學習生活。而檢察官則在此後的工作中,定期回訪、關注、教育,從而確保其不再走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