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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4年間,犯罪嫌疑人陳某冒充記者身份,自稱某網站環保頻道主任,夥同家人通過有償刪除其在網站自行發佈的企業環境污染負面信息,非法獲利600餘萬。近日,北京警方成功破獲2015年“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行動全國首起刑事案件。
這些犯罪嫌疑人的膽子還真不小,居然在長達4年的時間裏,堂而皇之冒充記者四處採訪,隨意遊走於企業、環保部門之間。可以說,不法企業的肆意排放,影響了自然生態環境的平衡;而假記者以牟利爲目的進行敲詐勒索、有償刪帖,則極大破壞了社會生態環境的平衡。
不必諱言,企業污染環境當然應該受到懲罰,無論是勒令整改還是課以經濟處罰,均須依法依規進行,不得絲毫寬縱。而陳某等先發布污染信息,再以刪除這些信息爲誘餌從中套利,則屬於赤裸裸的敲詐勒索行爲,不僅不能起到輿論監督的效果,也嚴重損害了誠實守信的社會道德與價值觀。
依法打擊陳某等人的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行爲,並不意味着會放過不法企業的違法排污,而是首先將其與企業排污行爲進行一個“切割”。排污是排污,敲詐是敲詐,這是兩碼事、兩宗罪,不可混爲一談。至於那種因爲企業違法排污而認爲假記者據此敲詐勒索就是正義的看法,更是糊塗。
我們必須明確的是,即便是打擊違法行爲,也必須通過嚴格、合法的程序與手段來矯正,而不能隨便濫用“私刑”。若一味縱容某些機構與個體以不名譽、不道德的宵小手段,上下其手,順風撒土,從中獲取暴利,只會進一步加劇整個社會生態的失衡,不可能真正有助於環境治理。
這些年來,一些地方的環境污染問題爲何有增無減、難以從根本上得以遏止?一方面,執法不力導致企業無視環保訴求,甚至可以輕鬆繞開監管;另一方面,普遍存在的利益輸送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企業排污行爲。這其中,究竟有多少利益流向了類似“有償刪帖”這樣的利益鏈條,值得深入探究。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網須要全社會來共同參與,積極舉報,共同監督,羣打羣防羣治。如果總是抱着“花錢消災”、“藉機敲詐”的心態,那麼企業乃至地方政府往往並無動力去認真搞環保,而是一門心思盯着網絡輿情,寧肯爲息事寧人而花費巨大,也不肯稍稍在環保管理上用用心。而這,不僅與生態文明漸行漸遠,也會敗壞社會生態、政治生態。
因此,對於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等違法行爲,有必要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決不姑息,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徹底斬斷黑色的利益鏈條,並廣爲周知,使得企業和部分地方政府明白,不解決根本問題,僅僅靠刪帖,或許能夠僥倖於一時,卻不可能長期逃脫法律的懲罰。
此次由國家網信辦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啓動的爲期半年的“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一出手就破獲一起標的額達600多萬元的大案,充分彰顯出政府積極規範與治理網絡空間、從嚴打擊網絡違法犯罪行爲的決心。作爲2015年網絡空間整治活動的“第一案”,此次專項治理活動理當獲得“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