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今年以來,從歌手姚貝娜捐獻眼角膜,到清明節四川男子腦死亡捐獻器官至少救活7人,器官捐獻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話題。中國器官捐獻現狀究竟如何?存在哪些問題?新華社記者赴京、滬、鄂、贛、粵等省市調查,試圖解開器官捐獻之惑。
能做移植手術的醫院都有人排隊等器官
捐獻人體器官,被譽爲“獻上生命的禮物”。如此“貴重禮物”挽救他人生命,成就的感人故事不少。然而,仍有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不久前,武漢大學中南醫院移植中心2名病人,就因等不到合適的肝源離世。
我國是世界第二器官移植大國,但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率較低。2015年起,我國全面禁用死囚器官。北京、江蘇、湖北、上海等地從事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認爲,器官來源原本就很緊張,現在就更加緊張了。
禁用死囚器官,是法治中國的應有之義。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說,過去“由地方司法部門與移植醫院獲取死囚器官”的方式是不透明的。
然而,等待器官救命的患者的痛苦、絕望又讓人刻骨銘心。記者在北京、上海、江蘇、湖北等地大醫院採訪瞭解到,凡是有資格做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幾乎都有人在排隊等待器官救命。遺憾的是,有部分患者在等待中離開了這個世界。
“我們病房內幾十個病人仍在苦苦等待合適肺源。”中華器官移植學會委員、無錫市肺移植中心主任陳靜瑜去年底發的這條微博引起廣泛關注。
國內較早開展肺移植的中日友好醫院,“已經4年沒做過肺移植手術了,就是找不到供體”。中日友好醫院大外科及胸外科主任劉德若說。
作爲器官移植的專家,劉德若、陳靜瑜等太瞭解器官稀缺帶給病人的痛苦了。“由於供體太少,一個受體從決定可以接受肺移植開始,通常需要等待1.5至3年時間才能如願,很多患者就在等待中死亡。”陳靜瑜說。
30萬適移者僅1萬多獲移植
我國器官捐獻事業,除了規範禁用死囚器官外,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
當前較流行的說法是:我國每年大約有150萬器官衰竭患者,有30萬適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療,每年僅有1萬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
黃潔夫對此有不同看法:“無法進行移植不都是因爲缺少供體,有很大一部分病人因經濟原因放棄手術。還有一個現實原因是,我國能做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生只有幾百人,具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只有169家。”
不過,記者在醫療機構採訪時,衆多從事器官移植的醫務人員認爲,在醫患矛盾突出、官辦慈善機構又陷入信任泥沼的當下,器官捐獻事業發展舉步維艱。在“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傳統觀念影響下,捐獻者義舉得不到應有肯定。
江西省大餘縣一位農民捐獻罹患腎衰竭去世的3歲兒子眼角膜,事後許多村民指責他“拿兒子的身體賣錢”。“免費捐器官,換個器官卻要花幾十萬”等,人們的這些認識,與對器官捐獻政策不瞭解和器官分配不夠透明、公開有關。
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2012年在武漢和廣州進行民意調查,40%以上的人表示不確定是否會捐器官。“他們不知道這個器官捐獻是不是公平公正的。”黃潔夫說,這可能是原因之一。
黃潔夫說,我國自開始自願捐獻器官以來,至今年1月31日,全國實現公民逝世後捐獻案例3326例,僅2014年實現近1700例,超過之前歷年總和。“這表明器官移植依賴死囚的局面已經打破。”
“器官捐獻率低,落後的不是傳統觀念,是行政管理的體制,把管理體制搞好,公民捐獻意願就會提高。”黃潔夫說,“公開、透明、可溯源的器官分配體系至關重要。”
當前,我國研發並啓用了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以患者病情緊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國際公認的客觀醫學指標對患者進行排序,用技術手段最大限度排除和監控人爲干預。公衆的期待是,讓這些措施能夠實實在在地執行下去。
簽了捐獻協議,醫院會不會不積極救治
如何認定患者死亡,是影響器官捐獻的關鍵問題之一。患者依然擔心,“會不會我簽署了捐獻器官的協議後,醫院就不會積極救治我了。”
黃潔夫說,結合我國傳統文化,我國器官捐獻工作以心死亡爲法律依據,制定了中國器官捐獻死亡判斷3類標準:腦死亡;心死亡;心腦雙死亡。此標準由神經科與重症監護醫生等經過嚴格訓練後判定。
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療界專家指出,“心死亡”“腦死亡”和“心腦雙死亡”三者並存,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三者之間的界限比較模糊,很容易產生法律糾紛。
參與過多次器官移植手術的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普外科一位專家表示,假如死者家屬質疑醫生因摘取器官而搶救不力,醫生將百口莫辯。
多位器官移植專家共同建議,國家層面雖然出臺了死亡認定技術規範,但希望建立嚴格的第三方評估機制,從制度上明確捐獻者、醫務人員和受捐者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制度設計面臨的幾個問題
當醫生髮現一個潛在器官捐獻者時,他應第一時間通知醫院指定的紅十字會專職協調員。紅十字會專職協調員負責與家屬溝通、撫慰、處理法律方面問題,中國醫院協會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聯盟專業協調員則負責與醫生溝通,進行醫療專業評估。
現在全國在冊的器官捐獻協調員僅547位,其中169位是紅十字會專職協調員,其餘爲中國醫院協會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聯盟專業協調員。“相比於我國的器官捐獻發展趨勢和需求,這個數量遠遠不夠。”中國人體器官捐獻中心業務部副部長高新普說,在禁用死囚器官,完全依靠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的當下,這一問題顯得更爲突出。
目前我國對捐獻者的身後事沒有配套優惠措施。記者採訪時,有人表示,一個人捐獻了自己的器官,救了另外一條甚至數條生命,在他的身後事上,比如火化、殯葬費等方面卻得不到任何撫卹,會令捐獻者寒心。
再就是醫療費用問題。2014年,中國人體器官捐獻中心處理的捐獻案例1699個,挽救了3400多人。“這些捐獻者往往面臨大量的醫療債務,1200多人需要這方面的救助。去年國家大約撥付了84萬元,遠遠不夠。”高新普說。
針對上述問題,高新普說,我國正在對660名協調員進行培訓,通過了資格認定考試,即將上崗。
黃潔夫等專家特別指出,對捐獻者身後的困難家庭給予救助,絕不等於器官“買賣”或“交易”。要明確捐獻者家庭申請救助的程序,掌握適宜的救助標準,既要確保捐獻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基本權益,又不能讓器官捐獻“自願無償”的原則被扭曲。
一些器官捐獻者的家屬表示,希望對人體器官捐獻者困難家庭,進行人道撫卹或困難救助,並協同爲捐獻者家屬提供緬懷親人的場所,建立紀念墓地、紀念林、紀念碑或紀念網站,緬懷和紀念器官捐獻者。
器官移植是治療各類終末期器官衰竭的有效手段,被譽爲“醫學皇冠上的明珠”。1960年,我國內地進行了首例臨牀腎移植。對捐出器官的人來說,無疑是給患者獻上了“生命的禮物”。
湖南嶽陽一位器官捐獻者的妻子說:“丈夫因車禍死亡後,我選擇將他的腎臟等器官捐獻出來,挽救他人的生命,也讓丈夫的生命以另一種方式得以延續。”
“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獻隊伍中,讓更多患者受益。”陳靜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