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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兒子揹着媽媽偷偷開通了其母名下的銀行信用卡。隨後,好奇的他冒用該卡惡意透支3萬多元后將卡丟棄。銀行登門催賬,矇在鼓裏的母親選擇報警。真相大白後,兒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取保候審。
天降“賬單” 信用卡透支3萬多
近來,家住大港油田的王女士遇到了件怪事,自2013年11月起,一自稱交通銀行的工作人員頻繁打電話給她,稱其信用卡透支3萬多元,因爲印象中自己根本沒辦理過交行的信用卡,王女士把這事兒當做詐騙電話沒有理睬。直到今年1月17日,三名銀行工作人員親自上門告知她,該信用卡透支費用加上滯納金已高達46800餘元時,王女士才發現事情的嚴重性,於是向公安港南治安分局報警。
報警時,王女士堅稱“不知道什麼是信用卡,更沒有辦理過信用卡”。是誰消費了這筆錢呢?結合王女士已是中年的特點,民警運用“啓迪式”詢問幫她回憶。經耐心詢問,王女士回想大約5年前,有自稱銀行工作人員的人到單位免費辦理過交行信用卡,但是她始終並沒收到卡,以爲沒有辦理成功,時間久了就逐漸地忘記了這件事。看來問題就出在這張“沒有收到”的信用卡上。當年兩個自稱銀行工作人員的人身份真實嗎?民警進一步走訪後確認,與王女士同時辦卡的同事都收到了卡。那是誰動了王女士的信用卡?
消費記錄 牽出戲劇結果
經深入調查走訪,民警發現王女士的信用卡是2010年辦理,2013年纔開始啓用,但啓用不到一年就停用了,只有查明消費記錄案件纔可能查明真相。面對足足長達43頁近千條的消費記錄,由於消費地點不僅有北京、天津,還有外省市的,消費金額也大小不一,查明這些記錄的關聯性並不容易。民警逐條查看消費場所、消費時間,試圖找到它們之間的關聯性。連續幾天幾夜的分析比對後,一條2013年3月15日的消費記錄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這條記錄的消費場所爲大港油田蘇寧電器,購買商品爲一部三星手機。民警立即組織人員前往這家蘇寧。通過查詢當時的出入庫記錄,民警幸運得到了當時的購買人會員卡信息,消費者爲張某,卡號正是王女士未收到的信用卡。張某是誰,他如何得到王女士的信用卡?民警迅速圍繞這個張某展開調查。讓民警沒有想到的是,張某竟是王女士的兒子。
錢雖還上 兒子罪名不能免
原來,王女士不僅辦理了信用卡而且收到了卡,收到卡的王女士沒有開通的打算,便隨手將裝有信用卡的郵件存放在了家中。2013年,張某無意發現了這張卡,出於好奇,張某瞞着王女士開通了信用卡,並嘗試着進行各種消費。消費後的張某無法還款,於是他偷偷停止使用該卡,企圖矇混過關。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兩年後銀行工作人員會找到王女士,而警方通過耐心細緻地查詢能夠找到他。得知事情真相後,王女士主動還清了信用卡的欠款和滯納金。然而,其兒子張某因爲冒用他人銀行信用卡觸犯了刑法,截至發稿時,涉嫌信用卡詐騙的張某被港南警方依法取保候審,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冒用媽媽信用卡 惡意透支也要擔責
兒子冒用媽媽的銀行卡,也構成犯罪嗎?面對不少讀者的疑惑,公安港南分局相關負責人稱,本案中,張某不僅是冒用母親王女士的銀行卡,而且存在惡意透支行爲(該信用卡透支額度爲1萬元,但他惡意透支3萬多後將該卡丟棄),所以他已涉嫌詐騙銀行資金。雖然案發後,他和母親將錢款和滯納金歸還,但這並不能改變其犯罪性質。不過,他及時還款的行爲,會在法院爲其定罪量刑時,作爲一個從輕或減輕處罰的依據。結合此案,警方提醒市民,在信用卡不斷普及的今天,市民經常會有透支行爲,不管有意還是無意,惡意透支信用卡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應當培養正確的消費觀,不要因貪圖享樂而誤入歧途。